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67

1067.启17:1

1067.启17: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表示圣言是神性这一真理也被亵渎了,但它被弃绝了。这从“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圣言(对此,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如今没有”是指起初圣言被接受和阅读,但后来被拿走,不被阅读(对此,参看AE 1054节);“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对他们来说,圣言是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这圣言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但仍被弃绝(对此,参看AE 1055节)。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被亵渎的这一良善之真理:圣言是神性,但它仍被弃绝了。它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宗教建立在给彼得的钥匙上,如圣言所描述的那样。但它仍被弃绝了,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从普通人那里被拿走了,没有在圣殿中被阅读,并且与圣言同等的神圣性和灵感被归于教皇的法令。但由于这些与圣言不一致,所以圣言总体上通过声称圣言可以根据教会的状态来改变而被废掉了,甚至被亵渎了。由此清楚可知,圣言是神性这一真理被他们亵渎了。

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章所论述的“兽”表示圣言,并被称为“第八位王”,但和“那七位同列”。它被称为“第八位王”,是因为“王”表示真理,数字“八”表示良善,“七”表示被亵渎的良善之真理。事实上,圣言是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此,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这些话表示这些事物时,它们的意义就很明显了。否则,没有人能明白,甚至猜到“那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是什么意思,因为是第八位,却又和七位同列是一个矛盾。同样,也没有人能明白或猜到“七位王”,其中“五位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是什么意思,以及论到那兽的话,即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后来“那十位王必把他们的权柄给那兽,又使那淫妇荒凉”表示什么。如果这一点,即本章所记载的事描述了巴比伦在圣言方面的性质,不揭示出来,那么这些事将永远是向人类深藏的奥秘。

(关于圣言续)

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感知或看到,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为在一个心智没有被提升到感官领域之上的人看来,字义上的圣言似乎如此简单,以至于几乎没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了。但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天堂里,天使从中获得智慧的那种神性真理,就隐藏在它里面,如同隐藏在它的圣所中。因为字面上的圣言就像圣殿中间被幔子遮盖的内室或隐秘处,这内室或隐秘处里面藏有天堂智慧的奥秘,是耳朵未曾听到的。事实上,圣言和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属灵意义,这属灵意义里面又有一个神性属天意义,而神性属天意义就本身而言,是天堂里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这太阳是神性之爱。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是天堂之光,故也是神性智慧。正是这神性真理光照天使的心智和眼睛,也光照世人的心智,但不光照他们的眼睛,并且当世人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阅读圣言时,它能使他们理解真理、感知良善。因为那时,他与天使相伴,从内在拥有像天使的属灵感知那样的感知;人-天使(man-angel)所拥有的属灵感知流入他在世上所特有的属世感知,并光照它。因此,出于对真理的情感阅读圣言的人通过天堂从主那里获得光照。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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