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7.启17: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表示圣言是神性这一真理也被亵渎了,但它被弃绝了。这从“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圣言(对此,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如今没有”是指起初圣言被接受和阅读,但后来被拿走,不被阅读(对此,参看AE 1054节);“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对他们来说,圣言是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这圣言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但仍被弃绝(对此,参看AE 1055节)。由此可见,这些话表示被亵渎的这一良善之真理:圣言是神性,但它仍被弃绝了。它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宗教建立在给彼得的钥匙上,如圣言所描述的那样。但它仍被弃绝了,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从普通人那里被拿走了,没有在圣殿中被阅读,并且与圣言同等的神圣性和灵感被归于教皇的法令。但由于这些与圣言不一致,所以圣言总体上通过声称圣言可以根据教会的状态来改变而被废掉了,甚至被亵渎了。由此清楚可知,圣言是神性这一真理被他们亵渎了。
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章所论述的“兽”表示圣言,并被称为“第八位王”,但和“那七位同列”。它被称为“第八位王”,是因为“王”表示真理,数字“八”表示良善,“七”表示被亵渎的良善之真理。事实上,圣言是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此,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这些话表示这些事物时,它们的意义就很明显了。否则,没有人能明白,甚至猜到“那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是什么意思,因为是第八位,却又和七位同列是一个矛盾。同样,也没有人能明白或猜到“七位王”,其中“五位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是什么意思,以及论到那兽的话,即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后来“那十位王必把他们的权柄给那兽,又使那淫妇荒凉”表示什么。如果这一点,即本章所记载的事描述了巴比伦在圣言方面的性质,不揭示出来,那么这些事将永远是向人类深藏的奥秘。
(关于圣言续)
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感知或看到,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为在一个心智没有被提升到感官领域之上的人看来,字义上的圣言似乎如此简单,以至于几乎没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了。但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天堂里,天使从中获得智慧的那种神性真理,就隐藏在它里面,如同隐藏在它的圣所中。因为字面上的圣言就像圣殿中间被幔子遮盖的内室或隐秘处,这内室或隐秘处里面藏有天堂智慧的奥秘,是耳朵未曾听到的。事实上,圣言和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属灵意义,这属灵意义里面又有一个神性属天意义,而神性属天意义就本身而言,是天堂里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这太阳是神性之爱。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是天堂之光,故也是神性智慧。正是这神性真理光照天使的心智和眼睛,也光照世人的心智,但不光照他们的眼睛,并且当世人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阅读圣言时,它能使他们理解真理、感知良善。因为那时,他与天使相伴,从内在拥有像天使的属灵感知那样的感知;人-天使(man-angel)所拥有的属灵感知流入他在世上所特有的属世感知,并光照它。因此,出于对真理的情感阅读圣言的人通过天堂从主那里获得光照。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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