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6.“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这从另一个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除了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外,剩下的两王中的另一个王在此是指被亵渎的另一个真理; 然而,这个真理与前一个真理是一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已经转给自己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由于它是神性,却被否认是神性,所以经上说这王,也就是这个被亵渎的真理“还没有来到”,并说“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这种权柄是神性,尽管有人说它不是神性。这就是另一个王的含义,因为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权柄是不是神性。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但具有这种不同,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说到这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因此,由于这兽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所以可推知,在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之后,剩下的被称为这一位和那一位的这两王涉及一件事,也就是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其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而言,另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是这兽所表示的。
至于事情本身,众所周知,他们声称,掌管天堂并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不是神性,因为这是从父神那里被转给主,又从主那里被转给彼得的主人身的权柄。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害怕普通民众从他们那里退出。尽管如此,这权柄仍是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神创造宇宙之后,神性能力的主要目的是将世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拯救他们。因为人不是在一瞬间得救的,而是被主逐步改造和重生,从婴儿时期甚至持续到他在世生命的末期或结束,之后直到永远;人类的能力对此毫无贡献。他们不知道,人是这样被主改造和重生的,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得救是瞬间的,只是准许进入天堂的问题;然而,这绝对是错误的,或说是一个巨大的虚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关于圣言续)
简言之,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自己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就是太阳,或属于太阳之外的太阳,还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是主,正如它在约翰福音(1:1–3, 14)中被称呼的那样。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从主下降到世上的过程中,途径三层天堂,所以它已经适应了每个天堂,最后也适应了世人。这就是为何圣言有四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之外,从最高天堂下降到世界,或一层在另一层里面,从世界上升到最高天堂。这四层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来自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以及纯属世意义。这最后一层意义是给世人的,接下来的一层意义是给最低层天堂的,属灵意义是给第二层天堂的,属天意义则是给第三层天堂的。这四层意义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一个被摆在另一个旁边时,它们不会被认为是同一部圣言,或说它们会被认为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当一个随另一个而来时,它们构成一体;因为一个随另一个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或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因此,正如结果代表原因,并对应于原因,在后的意义则对应于在先的意义;因此,这四层意义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由此可推知,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按顺序排第四的字义,包含三层内在意义在自己里面,这三层内在意义是给三层天堂的;当地上的人怀着敬畏之心阅读圣言时,这三层内在意义就会在天堂被展开并显示出来。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正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人与天堂的结合也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圣言的字义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神性真理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这个基础,天使的智慧就像空中楼阁。神性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圣言的字义。人正是通过圣言的字义被主光照,并通过这字义在他渴望光照时,得到答案;地上教义的一切必须通过圣言的字义被证实。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完全中;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神圣中。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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