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6.“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这从另一个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除了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外,剩下的两王中的另一个王在此是指被亵渎的另一个真理; 然而,这个真理与前一个真理是一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已经转给自己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由于它是神性,却被否认是神性,所以经上说这王,也就是这个被亵渎的真理“还没有来到”,并说“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这种权柄是神性,尽管有人说它不是神性。这就是另一个王的含义,因为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权柄是不是神性。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但具有这种不同,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说到这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因此,由于这兽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所以可推知,在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之后,剩下的被称为这一位和那一位的这两王涉及一件事,也就是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其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而言,另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是这兽所表示的。
至于事情本身,众所周知,他们声称,掌管天堂并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不是神性,因为这是从父神那里被转给主,又从主那里被转给彼得的主人身的权柄。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害怕普通民众从他们那里退出。尽管如此,这权柄仍是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神创造宇宙之后,神性能力的主要目的是将世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拯救他们。因为人不是在一瞬间得救的,而是被主逐步改造和重生,从婴儿时期甚至持续到他在世生命的末期或结束,之后直到永远;人类的能力对此毫无贡献。他们不知道,人是这样被主改造和重生的,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得救是瞬间的,只是准许进入天堂的问题;然而,这绝对是错误的,或说是一个巨大的虚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关于圣言续)
简言之,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自己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就是太阳,或属于太阳之外的太阳,还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是主,正如它在约翰福音(1:1–3, 14)中被称呼的那样。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从主下降到世上的过程中,途经三层天堂,所以它已经适应了每个天堂,最后也适应了世人。这就是为何圣言有四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之外,从最高天堂下降到世界,或一层在另一层里面,从世界上升到最高天堂。这四层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来自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以及纯属世意义。这最后一层意义是给世人的,接下来的一层意义是给最低层天堂的,属灵意义是给第二层天堂的,属天意义则是给第三层天堂的。这四层意义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一个被摆在另一个旁边时,它们不会被认为是同一部圣言,或说它们会被认为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当一个随另一个而来时,它们构成一体;因为一个随另一个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或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因此,正如结果代表原因,并对应于原因,在后的意义则对应于在先的意义;因此,这四层意义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由此可推知,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按顺序排第四的字义,包含三层内在意义在自己里面,这三层内在意义是给三层天堂的;当地上的人怀着敬畏之心阅读圣言时,这三层内在意义就会在天堂被展开并显示出来。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正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人与天堂的结合也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圣言的字义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神性真理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这个基础,天使的智慧就像空中楼阁。神性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圣言的字义。人正是通过圣言的字义被主光照,并通过这字义在他渴望光照时,得到答案;地上教义的一切必须通过圣言的字义被证实。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完全中;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神圣中。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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