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66

1066.“一位还没

1066.“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这从另一个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除了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外,剩下的两王中的另一个王在此是指被亵渎的另一个真理; 然而,这个真理与前一个真理是一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已经转给自己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由于它是神性,却被否认是神性,所以经上说这王,也就是这个被亵渎的真理“还没有来到”,并说“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这种权柄是神性,尽管有人说它不是神性。这就是另一个王的含义,因为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权柄是不是神性。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但具有这种不同,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说到这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因此,由于这兽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所以可推知,在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之后,剩下的被称为这一位和那一位的这两王涉及一件事,也就是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其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而言,另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是这兽所表示的。

至于事情本身,众所周知,他们声称,掌管天堂并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不是神性,因为这是从父神那里被转给主,又从主那里被转给彼得的主人身的权柄。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害怕普通民众从他们那里退出。尽管如此,这权柄仍是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神创造宇宙之后,神性能力的主要目的是将世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拯救他们。因为人不是在一瞬间得救的,而是被主逐步改造和重生,从婴儿时期甚至持续到他在世生命的末期或结束,之后直到永远;人类的能力对此毫无贡献。他们不知道,人是这样被主改造和重生的,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得救是瞬间的,只是准许进入天堂的问题;然而,这绝对是错误的,或说是一个巨大的虚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关于圣言续)

简言之,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自己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就是太阳,或属于太阳之外的太阳,还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是主,正如它在约翰福音(1:1–3, 14)中被称呼的那样。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从主下降到世上的过程中,途经三层天堂,所以它已经适应了每个天堂,最后也适应了世人。这就是为何圣言有四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之外,从最高天堂下降到世界,或一层在另一层里面,从世界上升到最高天堂。这四层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来自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以及纯属世意义。这最后一层意义是给世人的,接下来的一层意义是给最低层天堂的,属灵意义是给第二层天堂的,属天意义则是给第三层天堂的。这四层意义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一个被摆在另一个旁边时,它们不会被认为是同一部圣言,或说它们会被认为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当一个随另一个而来时,它们构成一体;因为一个随另一个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或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因此,正如结果代表原因,并对应于原因,在后的意义则对应于在先的意义;因此,这四层意义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由此可推知,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按顺序排第四的字义,包含三层内在意义在自己里面,这三层内在意义是给三层天堂的;当地上的人怀着敬畏之心阅读圣言时,这三层内在意义就会在天堂被展开并显示出来。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正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人与天堂的结合也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圣言的字义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神性真理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这个基础,天使的智慧就像空中楼阁。神性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圣言的字义。人正是通过圣言的字义被主光照,并通过这字义在他渴望光照时,得到答案;地上教义的一切必须通过圣言的字义被证实。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完全中;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神圣中。


诠释启示录 #689

689.启11:17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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