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6.“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这从另一个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除了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外,剩下的两王中的另一个王在此是指被亵渎的另一个真理; 然而,这个真理与前一个真理是一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已经转给自己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由于它是神性,却被否认是神性,所以经上说这王,也就是这个被亵渎的真理“还没有来到”,并说“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这种权柄是神性,尽管有人说它不是神性。这就是另一个王的含义,因为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权柄是不是神性。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但具有这种不同,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说到这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因此,由于这兽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所以可推知,在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之后,剩下的被称为这一位和那一位的这两王涉及一件事,也就是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其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而言,另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是这兽所表示的。
至于事情本身,众所周知,他们声称,掌管天堂并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不是神性,因为这是从父神那里被转给主,又从主那里被转给彼得的主人身的权柄。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害怕普通民众从他们那里退出。尽管如此,这权柄仍是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神创造宇宙之后,神性能力的主要目的是将世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拯救他们。因为人不是在一瞬间得救的,而是被主逐步改造和重生,从婴儿时期甚至持续到他在世生命的末期或结束,之后直到永远;人类的能力对此毫无贡献。他们不知道,人是这样被主改造和重生的,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得救是瞬间的,只是准许进入天堂的问题;然而,这绝对是错误的,或说是一个巨大的虚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关于圣言续)
简言之,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自己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就是太阳,或属于太阳之外的太阳,还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是主,正如它在约翰福音(1:1–3, 14)中被称呼的那样。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从主下降到世上的过程中,途经三层天堂,所以它已经适应了每个天堂,最后也适应了世人。这就是为何圣言有四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之外,从最高天堂下降到世界,或一层在另一层里面,从世界上升到最高天堂。这四层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来自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以及纯属世意义。这最后一层意义是给世人的,接下来的一层意义是给最低层天堂的,属灵意义是给第二层天堂的,属天意义则是给第三层天堂的。这四层意义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一个被摆在另一个旁边时,它们不会被认为是同一部圣言,或说它们会被认为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当一个随另一个而来时,它们构成一体;因为一个随另一个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或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因此,正如结果代表原因,并对应于原因,在后的意义则对应于在先的意义;因此,这四层意义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由此可推知,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按顺序排第四的字义,包含三层内在意义在自己里面,这三层内在意义是给三层天堂的;当地上的人怀着敬畏之心阅读圣言时,这三层内在意义就会在天堂被展开并显示出来。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正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人与天堂的结合也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圣言的字义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神性真理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这个基础,天使的智慧就像空中楼阁。神性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圣言的字义。人正是通过圣言的字义被主光照,并通过这字义在他渴望光照时,得到答案;地上教义的一切必须通过圣言的字义被证实。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完全中;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神圣中。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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