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65

1065.“一位还在

1065.“一位还在”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即: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他们的最高统治者或首领,并从他那里被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当“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一切真理,“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其余的真理,或它们被忽略了,只说到作为其余的之首的两个真理,即关于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的和关于圣言的时,那么可推知,“还在的一位”和“将要来到的另一位”表示将主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作为第八位王的“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然而,圣言被弃绝。

至于这件事本身,即他们将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又从他那里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是众所周知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统治大地的神,因而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他们的最高首领取代主而被崇拜为神,这一点从他们跪拜这首领以示崇敬,以及对他的鞋子和足迹的神圣亲吻明明看出来。这种崇敬,或更确切地说,这种崇拜从这一点可以推知,即:他能用彼得的钥匙打开天堂,从而把天堂赐给凡他所乐意的人,也能用同样的方式关闭天堂,从而把凡他所乐意的人投入地狱。这还不够;他们还渴望统治大地,并为此目的以各种神圣的借口搜刮世界各国的财富,把它们带入他们的修道院,也就是如此多的宝库,从而既使人们的灵魂,也使他们的资源,因而不仅使与人们同在的天堂的事物,还使与人们同在的世界的事物都服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人若占有人类的灵魂,也占有他们的财富,就会像神一样占有人类,并能将一种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属于当今巴比伦的人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神,并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但他们虽渴望这一点,却又否认他们将任何神性的东西转给自己,如下文所说明的。

(关于圣言)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论述圣言及其神圣性,作为补充或附录。古时有话说,圣言来自神,是神性所启示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不知道圣言的神性到底在哪里。因为从字面上看,圣言就像以一种奇怪的风格写成的普通文学作品,不像世上或当今时代的著作那样崇高或清晰。正因如此,一个拜自然胜过神或取代神,因而出于他自己和他自己的东西或自我来思考,而不是出于天堂从主来思考的人,可能很容易地陷入关于圣言的错误,并陷入对它的蔑视,在阅读圣言的时候 心里会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吗?拥有无限智慧的神能以这种方式说话吗?若不是来自为牧师服务的宗教说服,它的神圣性在哪里,出自什么源头?”以及其它类似的话。但为叫他们知道圣言是神性,不仅在每句话上,而且在每个词上都是神性,它的内在意义被揭示出来,这内在意义是属灵的,就包含在属世的外在意义中,就像灵魂包含在它的身体中。这内在意义能证明圣言的神性和随之而来的神圣性;甚至属世人若愿意,它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圣言是神性。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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