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5.“一位还在”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即: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他们的最高统治者或首领,并从他那里被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当“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一切真理,“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其余的真理,或它们被忽略了,只说到作为其余的之首的两个真理,即关于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的和关于圣言的时,那么可推知,“还在的一位”和“将要来到的另一位”表示将主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作为第八位王的“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然而,圣言被弃绝。
至于这件事本身,即他们将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又从他那里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是众所周知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统治大地的神,因而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他们的最高首领取代主而被崇拜为神,这一点从他们跪拜这首领以示崇敬,以及对他的鞋子和足迹的神圣亲吻明明看出来。这种崇敬,或更确切地说,这种崇拜从这一点可以推知,即:他能用彼得的钥匙打开天堂,从而把天堂赐给凡他所乐意的人,也能用同样的方式关闭天堂,从而把凡他所乐意的人投入地狱。这还不够;他们还渴望统治大地,并为此目的以各种神圣的借口搜刮世界各国的财富,把它们带入他们的修道院,也就是如此多的宝库,从而既使人们的灵魂,也使他们的资源,因而不仅使与人们同在的天堂的事物,还使与人们同在的世界的事物都服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人若占有人类的灵魂,也占有他们的财富,就会像神一样占有人类,并能将一种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属于当今巴比伦的人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神,并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但他们虽渴望这一点,却又否认他们将任何神性的东西转给自己,如下文所说明的。
(关于圣言)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论述圣言及其神圣性,作为补充或附录。古时有话说,圣言来自神,是神性所启示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不知道圣言的神性到底在哪里。因为从字面上看,圣言就像以一种奇怪的风格写成的普通文学作品,不像世上或当今时代的著作那样崇高或清晰。正因如此,一个拜自然胜过神或取代神,因而出于他自己和他自己的东西或自我来思考,而不是出于天堂从主来思考的人,可能很容易地陷入关于圣言的错误,并陷入对它的蔑视,在阅读圣言的时候 心里会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吗?拥有无限智慧的神能以这种方式说话吗?若不是来自为牧师服务的宗教说服,它的神圣性在哪里,出自什么源头?”以及其它类似的话。但为叫他们知道圣言是神性,不仅在每句话上,而且在每个词上都是神性,它的内在意义被揭示出来,这内在意义是属灵的,就包含在属世的外在意义中,就像灵魂包含在它的身体中。这内在意义能证明圣言的神性和随之而来的神圣性;甚至属世人若愿意,它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圣言是神性。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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