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65

1065.“一位还在

1065.“一位还在”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即: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他们的最高统治者或首领,并从他那里被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当“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一切真理,“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其余的真理,或它们被忽略了,只说到作为其余的之首的两个真理,即关于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的和关于圣言的时,那么可推知,“还在的一位”和“将要来到的另一位”表示将主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作为第八位王的“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然而,圣言被弃绝。

至于这件事本身,即他们将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转给他们的最高首领,又从他那里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这是众所周知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统治大地的神,因而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他们的最高首领取代主而被崇拜为神,这一点从他们跪拜这首领以示崇敬,以及对他的鞋子和足迹的神圣亲吻明明看出来。这种崇敬,或更确切地说,这种崇拜从这一点可以推知,即:他能用彼得的钥匙打开天堂,从而把天堂赐给凡他所乐意的人,也能用同样的方式关闭天堂,从而把凡他所乐意的人投入地狱。这还不够;他们还渴望统治大地,并为此目的以各种神圣的借口搜刮世界各国的财富,把它们带入他们的修道院,也就是如此多的宝库,从而既使人们的灵魂,也使他们的资源,因而不仅使与人们同在的天堂的事物,还使与人们同在的世界的事物都服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人若占有人类的灵魂,也占有他们的财富,就会像神一样占有人类,并能将一种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属于当今巴比伦的人全心全意地渴望成为神,并以神性敬拜被崇拜。但他们虽渴望这一点,却又否认他们将任何神性的东西转给自己,如下文所说明的。

(关于圣言)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论述圣言及其神圣性,作为补充或附录。古时有话说,圣言来自神,是神性所启示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不知道圣言的神性到底在哪里。因为从字面上看,圣言就像以一种奇怪的风格写成的普通文学作品,不像世上或当今时代的著作那样崇高或清晰。正因如此,一个拜自然胜过神或取代神,因而出于他自己和他自己的东西或自我来思考,而不是出于天堂从主来思考的人,可能很容易地陷入关于圣言的错误,并陷入对它的蔑视,在阅读圣言的时候 心里会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吗?拥有无限智慧的神能以这种方式说话吗?若不是来自为牧师服务的宗教说服,它的神圣性在哪里,出自什么源头?”以及其它类似的话。但为叫他们知道圣言是神性,不仅在每句话上,而且在每个词上都是神性,它的内在意义被揭示出来,这内在意义是属灵的,就包含在属世的外在意义中,就像灵魂包含在它的身体中。这内在意义能证明圣言的神性和随之而来的神圣性;甚至属世人若愿意,它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圣言是神性。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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