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2.“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被那些出于这种宗教说服而处于统治的人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从“兽的七头”、“七座山”和“女人所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兽的七头”是指被亵渎的圣言圣物(对此,参看AE 1040节);“七座山”是指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山”表示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爱之邪恶(可参看AE 405, 510, 850a, 1025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AE 1040节);因此,“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圣言的良善。“女人所坐的”是指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存在的地方。“女人”表示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的宗教说服(可参看AE 1038节);“坐”表示统治,可参看前文(AE 1033, 1038节),关于那女人“坐在众水上”和“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里作出了解释。之所以指的是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是因为那些统治教会圣物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就是被称为“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这“女人”所指的人,而不是那些照着这种宗教说服来敬拜,没有统治的人。因为当后者照着教皇的法规生活,承认他是主的代牧,并按照他们的制度遵守敬拜的神圣仪式时,他们与正直的异教徒没什么不同,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牧师和修道士教导他们的东西是真理、良善,是神圣的;这一点更容易被承认,因为他们不读圣言,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圣言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被说服了,故依靠修道士的嘴或教导,以为只有他们才理解圣言。
但民众当中那些仰望主,只把教皇看作教会领袖,并拥有对真理的某种情感的人虽在巴比伦,却不属巴比伦。因为死后,他们就能从这种宗教说服的虚荣和偶像崇拜中抽身出来,被引导敬拜和崇拜主;他们也通过圣言,或通过那些教导圣言的人从主那里接受真理。因此,最后的审判之后,主就从这些人当中建立了许多社群,也就是如此多的教会(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至于那女人看上去所坐的“七座山”,人们以为它们就是教皇的座位所在的罗马的七座山。但即便承认所指的是罗马,“七座山”仍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因为圣言处处,或在每个部分上都是属灵的,这是它的属灵之物。“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也明显看出来,那里说“那兽的七头”也是指“七位王”;“七位王”在灵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那些完全献身于虔诚的生活,不断虔诚地默想,经常跪下祷告,不断谈论救赎、信和爱,却不躲避欺诈、通奸、仇恨、亵渎和类似东西如同反对神的罪,也不与它们争战的人,就是这种亵渎程度更高的人。因为他们通过心智的不洁玷污了他们嘴口的虔诚,尤其他们放弃世界,过着孤独生活的时候。在这类人当中,有些人犯有更大的亵渎罪;他们就像刚才所描述的那些人,但他们通过推理和错误解释圣言来捍卫自己的恶习,如属于其本性,因而属于其享受或快乐的通奸和淫欲。这些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安全的,然后认为自己是无可指责的,最后认为自己是圣洁的;因此,他们在圣洁的面纱之下进入污秽,因这污秽既污染了自己,也污染了自己的衣服。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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