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0.启17:9–11.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
“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1061节)。“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被那些出于这种宗教说服而处于统治的人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1062节)。
“又是七位王”表示被这些人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1063节);“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被亵渎的其余的真理,只说到作为宗教之首的两个真理(1064节);“一位还在”表示被玷污的真理,即:主掌管天地,因而掌管人们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他们的最高统治者或首领,并从他那里被转给在他之下的其他人(1065节);“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1066节)。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表示圣言是神性这一真理也被亵渎了,但它被弃绝了(1067节)。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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