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9.”以后再有”表示以后它仍有,因为它是神性,不会遭弃绝,除非被亵渎者弃绝。这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这话论及兽,“兽”是指圣言。这圣言以后仍有,它被普遍承认为是神性,它的神圣性等同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的神圣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尽管如此,它仍被那些从心里否认神性真理,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人弃绝,这在前面已经说明。至于为何说“以后再有”,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与那些承认圣言是神性的人有关,我们在解释本章第16和17节经文时会谈到他们。
(关于第三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虚伪的亵渎之人,在隐藏心智内层,免得它们显露出来,并塑造属于脸和口的外层,以显得神圣的能力方面是不同的,有些人的能力较小,有些人的能力更大。死后,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看上去被亮云包围,云中间有某种黑色的东西,就像埃及木乃伊。但当他们可以说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时,这亮云就变成可怕的黑暗,不是因为透明,或透过它的任何闪光,而是因为蒸腾作用或通过它的呼吸和由此而来的昏暗或传染。因此,在地狱,这些人是黑色的魔鬼。从这种黑暗或多或少的肮脏和可怕中就能知道这种亵渎中的区别。
53.启1:10. “我在灵里”表示当有启示时的一种属灵状态。这从“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灵里”是指被带入灵人和天使所处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属灵状态。当一个人进入其灵的状态时,他就被带入这种状态,因为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参看《天堂与地狱》,432–444节)。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会看到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就像看自然界的物体那样清晰;但由于那时他所看到的物体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这些物体本身是属灵的;诸如属于天上智慧的那类事物可以说都以一种属世的形像呈现在他面前。通过这种方式,神性事物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正因如此,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启示录所描述的约翰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此外,这类事物的性质可从关于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的阐述和说明得知(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当人在身体中时,他看不到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除非他灵的视觉被打开;当这种视觉被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约翰以这种方式看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众先知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它们,所以他们被称为“先见”,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在古代,天使也以这种方式被看见,主在复活之后也被门徒如此看见。这种视觉是属灵人的视觉;由于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代表性地出现,所以这种视觉在约翰里面被打开。对这种视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天使当被世人看到时,取了人的形式,当他们从世人眼前消失时,就放下了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天使以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的灵的视觉面前,而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肉眼视觉面前,那时灵的视觉被打开了。这一点从主复活之后被门徒看见明显看出来,那时祂自己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个完美的人形式的人(路加福音24:39; 约翰福音20:20–28);然而,祂又消失不见了,因为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但当祂消失不见时,他们的灵眼被关闭了。人就拥有这种视觉,我从大量经历清楚知道这一点,因为我在天堂里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通过这种视觉看到的;那时我处于类似看不见他们时所处的那种清醒状态。但如今主很少向任何人打开这种视觉,其原因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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