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9.”以后再有”表示以后它仍有,因为它是神性,不会遭弃绝,除非被亵渎者弃绝。这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这话论及兽,“兽”是指圣言。这圣言以后仍有,它被普遍承认为是神性,它的神圣性等同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的神圣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尽管如此,它仍被那些从心里否认神性真理,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人弃绝,这在前面已经说明。至于为何说“以后再有”,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与那些承认圣言是神性的人有关,我们在解释本章第16和17节经文时会谈到他们。
(关于第三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虚伪的亵渎之人,在隐藏心智内层,免得它们显露出来,并塑造属于脸和口的外层,以显得神圣的能力方面是不同的,有些人的能力较小,有些人的能力更大。死后,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看上去被亮云包围,云中间有某种黑色的东西,就像埃及木乃伊。但当他们可以说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时,这亮云就变成可怕的黑暗,不是因为透明,或透过它的任何闪光,而是因为蒸腾作用或通过它的呼吸和由此而来的昏暗或传染。因此,在地狱,这些人是黑色的魔鬼。从这种黑暗或多或少的肮脏和可怕中就能知道这种亵渎中的区别。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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