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56

1056.“凡住在地

1056.“凡住在地上的,就必惊奇”表示弃绝圣言的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这从“凡住在地上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凡住在地上的”是指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地”表示教会,但在此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因为教会不在那里。事实上,教会只在敬拜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所指的,是那些弃绝圣言的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就是那些“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是那些“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之人,“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因此,他们的惊奇是,圣言以后仍有,尽管它先前有,如今没有。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对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爱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完全关闭人类心智的内层,从最内层一直关闭到最外层。但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它们是如何被关闭的,首先要说一说人类心智的内层。人有一个属灵心智,一个理性心智,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感官心智。通过属灵心智,人在天堂,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天堂。通过属世心智,他在世界,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世界。与人同在的天堂在他里面通过理性心智与世界相通,通过感官心智与身体相通。人出生后,感官心智首先被打开;后来属世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聪明,理性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智慧,属灵心智被打开。最后,随着人变得智慧,对他来说,属灵心智成为头,属世心智成为身体,理性心智则作为颈项而把这身体和头联结起来,这时感官心智就像脚底。

对婴孩来说,主通过来自天堂的纯真流注如此安排所有这些心智,以至于它们可以被打开。但对那些从童年时期起就开始充满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欲望之人来说,属灵心智完全关闭了;理性心智也完全关闭了,最后连属世心智,甚至直到感官心智,或如在天堂所说的,直到鼻子都关闭了。因此,他们变成纯感官人,在属灵事物上,因而在理性事物上是最愚蠢的,但在尘世事务,因而在世俗事务上是最狡猾的。他们自己不知道他们在属灵事物上如此愚蠢,因为他们从心里不相信这些事物,还因为他们相信狡猾就是谨慎,恶意就是智慧。然而,所有这种人都照着他们对拥有并行使统治权的欲望的质和量,也照着对他们是神圣的说服的质和量,以及他们所亵渎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而各不相同。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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