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56

1056.“凡住在地

1056.“凡住在地上的,就必惊奇”表示弃绝圣言的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这从“凡住在地上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凡住在地上的”是指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地”表示教会,但在此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因为教会不在那里。事实上,教会只在敬拜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所指的,是那些弃绝圣言的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就是那些“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是那些“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之人,“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因此,他们的惊奇是,圣言以后仍有,尽管它先前有,如今没有。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对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爱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完全关闭人类心智的内层,从最内层一直关闭到最外层。但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它们是如何被关闭的,首先要说一说人类心智的内层。人有一个属灵心智,一个理性心智,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感官心智。通过属灵心智,人在天堂,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天堂。通过属世心智,他在世界,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世界。与人同在的天堂在他里面通过理性心智与世界相通,通过感官心智与身体相通。人出生后,感官心智首先被打开;后来属世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聪明,理性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智慧,属灵心智被打开。最后,随着人变得智慧,对他来说,属灵心智成为头,属世心智成为身体,理性心智则作为颈项而把这身体和头联结起来,这时感官心智就像脚底。

对婴孩来说,主通过来自天堂的纯真流注如此安排所有这些心智,以至于它们可以被打开。但对那些从童年时期起就开始充满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欲望之人来说,属灵心智完全关闭了;理性心智也完全关闭了,最后连属世心智,甚至直到感官心智,或如在天堂所说的,直到鼻子都关闭了。因此,他们变成纯感官人,在属灵事物上,因而在理性事物上是最愚蠢的,但在尘世事务,因而在世俗事务上是最狡猾的。他们自己不知道他们在属灵事物上如此愚蠢,因为他们从心里不相信这些事物,还因为他们相信狡猾就是谨慎,恶意就是智慧。然而,所有这种人都照着他们对拥有并行使统治权的欲望的质和量,也照着对他们是神圣的说服的质和量,以及他们所亵渎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而各不相同。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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