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55

1055.“将要从深

1055.“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它虽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为神性,但仍遭弃绝。这从“从深渊中上来”和“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深渊中上来”当论及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中间的圣言时,是指为了形式而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不是被承认,而是被弃绝。众所周知,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是这样对待圣言的。事实上,圣言被承认为神性,是因为主对彼得所说关于钥匙的话,因为关于十字架受难、马利亚和使徒们的历史,还因为一些能被他们扭曲来支持他们统治的经文。由于这一切都来自圣言,而他们的宗教就建立在它们上面,所以如果圣言不被承认为神性,那么这个宗教本身就会倒塌,他们就不能再统治圣物,甚至不能再被称为基督徒了。尽管如此,他们仍弃绝圣言,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普通民众不读圣言,教导圣言的修道士也很少读圣言。许多人废去了圣言的神圣性,这从他们的著述和话语明显看出来,因为圣言所包含的内容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不相符,还因为巴比伦在那里被生动描述,并被判入地狱。这些就是弃绝它的原因。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被承认为神性只是为了形式。当明白“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骑在它上面的淫妇或女人”是指宗教说服,这种宗教说服视统治为目的,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时,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对统治的爱,贪恋并获得统治权,后来又利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行使统治权的人,就是亵渎者。因为为了自我,也就是为了显赫和由此而来的崇敬,以及一种自我崇拜而对统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此外,这种快乐在地狱掌权,因为在地狱,人人都想成为最大的,而在天堂,人人都想成为最小的。出于一种地狱的快乐统治圣物就是亵渎它们。

但对教会圣物的这第二种亵渎,不像对它们的前一种亵渎。那些通过打开属灵心智实现了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前一种亵渎罪;而那些属灵心智没有打开,或没有通过该心智实现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这第二种亵渎罪。因为只要对统治之爱的快乐居于人里面,属灵心智就无法打开,与天堂的交流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此外,这些亵渎者死后的命运不同于前者。如前所述,前者处于持续不断的幻想谵妄中;但这些人仇恨主,仇恨天堂、圣言、教会和教会的一切圣物。他们陷入这种仇恨,是因为他们的统治权被剥夺了;因此,他们的状态变成了相反的状态。他们看上去就像某种火热的东西,他们的地狱就像着了火或火灾;因为地狱之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统治的欲望。他们就在最坏的人当中,被称为魔鬼;而其余的人被称为撒旦。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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