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4.启17: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表示圣言,它起初在教会被接受,也被阅读,后来从人们那里被拿走,不被阅读。这从“朱红色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字面上的圣言(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是指起初它在教会中被接受和阅读;“如今没有”是指后来它被拿走,不被阅读。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圣言的情况确实如此,即:起初,他们承认圣言为神性,并从圣言来教导,在人们面前读它;但后来,随着他们把其统治延伸到教会和天堂,他们虽承认圣言是神性,却不再像以前那样从圣言来教导。因为他们禁止人们阅读圣言,并从教皇的宝座上提出他们的教义作为神性,以取代来自圣言的教义;他们以普通民众看不懂的弥撒来建立神性敬拜,还宣扬对他们称之为圣徒的教皇和死人的崇拜,而不是宣扬对他们以前所宣扬的主的崇拜。这一切清楚表明,“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的朱红色的兽”所指的,正是圣言。巴比伦起初是一个崇拜主,并从圣言宣扬神性真理的教会;后来它虽保持了对主的崇拜,但这是一种外在崇拜,也就是形式上的崇拜,他们将内在崇拜,也就是本质上的崇拜转给了作为主代牧的教皇,进而转给了教皇之下作为代牧的事工团体(可参看AE 1029节)。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亵渎的人不能不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扭曲教会的圣物。它们与目的,也就是人对它们的统治不一致,因为它们是神性事物,不能如此服务。因此,出于手段要与目的一致的必要性,良善变成邪恶,真理变成虚假,圣物由此变成亵渎的东西;并且随着统治,也就是目的的扩大,这一切在一个增长的程度上。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当今的巴比伦很清楚地看出来;对当今的巴比伦来说,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是手段,统治才是目的。因为随着他们扩大统治,他们削弱了圣言的神圣性,将教皇法令的神圣性实际高举在它之上。他们自称有权掌管天堂,甚至掌管主自己,并建立了对活人和死人的偶像崇拜;这一切直到他们使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丝毫不剩为止。
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被如此改变,是出于主的圣治;倒不是说按照祂的圣治,这一切应该如此发生,而是说按照祂的圣治,当人们想通过神圣的神性事物来统治,并的确进行统治时,他们就会选择虚假来代替真理,选择邪恶来代替良善。否则,他们就会玷污圣物,使它们在天使面前变得可憎;但当圣物不再存在时,这一点是无法做到的。如对主设立的圣餐所做的那样;他们将饼和酒分开,把饼给人们,自己喝酒。因为“饼”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酒”表示对主之信的真理;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是来自良善的真理,良善是在真理中的良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102.土星居民和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在属灵人与属世人中间,但远离属世人、接近属灵人的感官有关。这就为何这些灵人看似被带入或匆忙进入天堂,然后很快被送回。因为凡与属灵感官有关的事物都在天堂,凡与属世感官有关的事物都在天堂之下。
由于我们地球灵在巨人里面与属世和肉体感官有关,所以我蒙允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获知,当属世人未处于信与仁的状态时,属灵人与属世人如何彼此争战、吵架。
只见土星灵从远处来了,然后直接的交流就在他们和我们地球的这类灵人之间得以建立。一觉察到他们,我们地球灵几乎疯了,开始骚扰他们,发表关于信,以及主的诋毁性言论;在以这些谩骂和侮辱虐待他们期间,他们还冲到土星灵当中,出于他们所陷入的疯狂试图向他们行恶、造成伤害。而土星灵根本就不害怕,因为他们很安全、宁静。而我们地球灵在他们中间时,却开始备受折磨,呼吸困难,以至于朝各个方向摔了出去,直到全部消失。
在场的灵人由此意识到,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当进入一个属灵气场时是何性质;也就是说,他会发疯。因为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只能汲取世界的智慧,从天堂却什么也没得到。凡仅倚靠世界智慧的人,除了他的感官告诉他的外,什么也不信,并且信靠骗人的感官印象使他相信的事物。这些东西若不被来自灵界的流注除去,就会产生虚假。正因如此,属灵事物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以致他几乎无法容忍提及任何属灵事物。因此,这种人若被保持在一个属灵气场,就会发疯。不过,他们在世期间,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世上,他们要么以属世的方式思想属灵事物,要么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也就是说,他们听而不闻。
从这个经历也明显可知,属世人无法入侵属灵人,也就是说,无法攀升到属灵人那里。但当人处于信的状态,并由此享有属灵生命时,属灵人就会流入属世人,在他里面思考。属灵的流注,也就是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或作用于自然界,而不是反过来。流注是属灵的,而不是物质的或属世的;因此,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不是从自然界进入灵界(AC 3219, 5119, 5259, 5427-5428, 5477, 6322)。表面上看,似乎流注从人的外在进入人的内在,但这是一个谬论(AC 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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