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52

1052.启17:7

1052.启17:7–8.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惊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

“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惊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表示一切事物的显现(1053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表示圣言,它起初在教会被接受,也被阅读,后来从人们那里被拿走,不被阅读(1054节);“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它虽被承认为神性,但仍遭弃绝(1055节);“凡住在地上的,就必惊奇”表示弃绝圣言的这种宗教说服的人(1056节);“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表示有些人不承认主统治天地的神性权柄,而是认为它被转给某个代牧,又从他那里转给他的代牧(1057节);“见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当他们知道,圣言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时(1058节);”以后再有”表示以后它仍有,因为它是神性,不会遭弃绝,除非被亵渎者弃绝(1059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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