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0.“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向那些教导只可拜主的圣言真理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向它所施的暴行,如刚才所述;“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是指那些从心里承认主,只敬拜和崇拜祂的人。“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为耶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唯独祂要得到敬拜和崇拜(可参看AE 10, 27, 228, 392b–e, 635, 649, 749节)。巴比伦人向教导主的圣言真理施暴,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教皇,认为教皇是祂的代表或代理人,并连同敬拜和崇拜一起都转给教皇;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开,以便他们可以说,他们没有拿走祂的神性,而是拿走了祂的人身权柄,不想知道神性权柄主要在于拯救人类的能力;然而,巴比伦人甚至连这种能力也据为己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其它地方予以详述。
(关于亵渎续)
亵渎者死后的状态如此可怕的原因也要披露一下。人有两种心智,即属世心智和属灵心智。属世心智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和认知向他打开,而属灵心智通过照之的生活打开。这一切发生在那些知道、承认和相信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里面。属灵心智不在其他人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被打开时,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就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在那里按照一种对应的秩序安排真理。因此,当一个人离开进入一种相反的状态,要么在信仰上,要么在生活上否认他以前所承认的圣言真理时,属世心智中的事物就不再对应于属灵心智中的事物;因此,天堂及其光就会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中不相对应的事物,或对立的事物;由此产生一种幻想,这幻想如此可怕,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就像龙一样在空中飞舞,而雪花和糠秕,或碎屑和斑点在他们看来,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球看上去就像整个地球,以及其它类似的东西。其原因在于,他们在属灵心智中拥有天堂,在属世心智中拥有地狱;当属灵心智中的天堂进入属世心智中的地狱运作时,这些东西就会出现。由于这会摧毁属于理解力的一切,也摧毁与理解力同在的意愿,所以人就不再是一个人了。这就是为何亵渎者不再被称为“人”,也不再被称为“他”或“她”,而是被称为“它”,因为它是一个畜生。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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