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732.“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这从“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千二百六十天”是指从开始到结束,因而是指完全(对此,参看AE 636节);因为这个数字涉及三年半,“三个半”,无论是年还是日,都表示完全(参看AE 532, 658节)。“叫他们养活她”这么多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因为这一点从前面的经文可知,即“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这表示“妇人”所指的新教会一开始在少数人当中,但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当中;所以才补充说,直到它成长到完全;此外,“养活”表示维持生命并成长。
有几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何这个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首先要在少数人中开始,然后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最后成长直到完全。首先,它的教义,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只能被那些从内层受真理影响的人承认和接受,而只有那些能看见真理的人才从内层受真理影响,只有那些培育自己的智力官能,没有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在自己里面摧毁它的人才看见真理。第二个原因是,新教会的教义只能被那些没有通过教义,同时通过生活确认唯信的人承认,从而接受;只通过教义确认不会阻止接受,但通过生活确认却会阻止;因为这些人不知道什么叫对主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他们也不想知道。
第三个原因是,地上的新教会照着它在灵人界的增长而成长,因为来自灵人界的灵人与世人同在,他们来自那些活在地上时就处于其教会的信仰之人;在这些人当中,只有那些对真理拥有一种属灵情感的人才接受教义;只有这些人与该教义所在的天堂结合,并且他们将天堂与世人结合。在灵界,这些人的数量现在天天增长;因此,在地上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照着他们的增长而增长。这些也是主离世之后的基督教会在欧洲增长如此缓慢,没有达到它的完全,直到一个时代逝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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