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66

66.启1:14.“

66.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这从“头”、“发”和“白”的含义清楚可知:“头”当指向这些话所论及的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发”是指终端的神性,对此,稍后我们也会提到;“白”是指洁净之物。“白”和“亮白”表示洁净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节)。“头”论及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因为头是人的最高部位,人的初端事物都在头里面,这些事物产生了在身体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一切事物。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在头里面,与人的更远事物或更外在生命,如言语和一切行为有关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理解力和意愿,如同从它们的初端流出。但“发”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因为发是终端事物,从人的最外在部位长出来,而初端事物就终止于它们;因此,当“头”与“发”一起被提及时,所表示的是初端和终端。

凡知道“头”在属灵事物上也表示初端,“发”表示终端,初端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如前所示,AE 41节)的人,都能在提到“头”和“发”的地方知道内义的许多奥秘。如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要剃头,并将它分别为圣(民数记6:1–21);参孙的力量也在他的头发中,当头发被剃去时,他就变得软弱无力,当头发又长起来时,他的力量就恢复了(士师记16:13-31);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列王纪下2:23–24);以利亚身穿毛衣(列王纪下1:8);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可福音1:6);此外,“头”、“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可参看圣言中提到它们的地方。

一个拿细耳人不可剃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剃头,并将其分别为圣;其原因在于,拿细耳人代表在初端和终端的主,祂在终端的神性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就是终端也使这神性人身变成神性。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使它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并且祂对门徒说,祂有灵所没有的肉和骨(路加福音24:39–40)。当神性本身甚至是终端的神性时,它就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41节),尤其从自《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即: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或终端,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的东西,以哪种秩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而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因此,终端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AC 9836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拿细耳人身份才被设立。拿细耳人最终通过将他的头发放在祭坛的火上而将它分别为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神性,祭坛的火表示这种神圣(AC 934, 6314, 6832节)。

此外,由此可见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士师记16:13-31),因为经上说,他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士师记13:7; 16:17)。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以及利未人不可剃头,使自己成为秃头(利未记10:6; 21:5, 10; 以西结书44:20)。同样,以色列人刮去胡须(这具有同样的含义)是羞耻(撒母耳记下10:4, 5)。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其原因在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言的神圣和力量从初端而在终端,如刚才所述。由于“秃头”表示对它们的剥夺,所以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此外,“熊”表示终端的真理。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以利亚身穿毛衣,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因为施洗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也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

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圣言中,“头”、“毛或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那时,主必用亚述王剃头和脚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

真理灭没,并从他们口中断绝。要剪发抛弃。(耶利米书7:28–29)

以西结书:

你要拿一把剃刀,用它剃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同一先知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又:

各头都光秃了。(以西结书29:18)

阿摩司书:

我必使光秃临到各头。(阿摩司书8:10)

诗篇:

神必挫伤祂仇敌的头,就是那继续犯罪之人的发顶。(诗篇68:21)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剪头发”、“剃胡须”,包括秃头表示剥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被剥夺终级层面的人,也被剥夺在先事物;事实上,在先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于终端,如前所述。此外,在灵人界会看到一些秃头的人;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滥用圣言,将字义,也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用于邪恶目的,因而被剥夺一切真理的人;他们也是最恶毒的。其中许多人来自巴比伦民族;相反,天使看上去拥有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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