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48

48.“(在)国度”

48.“(在)国度”表示在真理所在的教会。这从“国度”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国度”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或真理所在的地方,是因为主的王权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王”表示真理(参看前面的说明,AE 31节)。说它是真理方面的教会,这教会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原因在于,真理没有良善是不可能的,因为真理从良善拥有自己的生命。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所拥有的真理本身的确是真理,但它们不是在他里面的真理,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充分说明(NJHD 11–27节)。

在圣言中,“国度或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引用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此处“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属于真理不掌权,而是虚假掌权的教会之人。同一福音书: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那撒在路旁的。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19, 38)

“听见天国的话”是指听见教会的真理;由于“种子”表示真理,所以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种”是指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3671, 10248—10249节)。又: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此处“神的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它“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清楚看出来;“果子”表示良善。又:

在时代的完结,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3, 7)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民族攻击民族”是指邪恶攻击良善,“国家攻击国家”是指虚假攻击真理。“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会的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059, 1159, 1258–1260, 1416, 1849, 600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祷文中的“国”表示什么: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马太福音6:10, 13)

“愿你的国降临”表示愿真理被接受;“愿你的旨意行(出)”表示愿它能被那些行神旨意的人接受;“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表示唯独来自神的神性真理;经上还说“权柄,荣耀”,是因为神性真理拥有一切权柄或能力和荣耀(参看AE 33节)。由此可见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神的国”表示什么,即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国”表示天堂,是因为天堂与天使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只来自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 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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