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468.“都归与我们的神,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归于永恒之主;因为“我们的神”表示“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这两者只表示主;“坐在宝座上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460节);“直到时代的时代”当论及主时,表示永恒。经上之所以用“直到时代的时代”这种表达方式,而不用“直到永恒”,是因为“时代的时代”是属世的,而“永恒”是属灵的,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而内义是属灵的,后者就包含在前者里面。圣言的其它地方也有类似的区分。因此,在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但以理书7:14)
以赛亚书:
你们当倚靠耶,耶和华,就是历代的磐石。(以赛亚书26:4)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蒙耶和华拯救,得历代的救恩;他们必不蒙羞,直到永远的时代。(以赛亚书45:17)
又:
惟有我的救恩存到一个时代,我的公义也不废掉。惟有我的公义存到一个时代,我的救恩直到代代。(以赛亚书51:6, 8)
诗篇:
在诸山生出,地与世界形成之前,从时代到时代,你就是神。(诗篇90:2)
又:
耶和华的怜悯临到敬畏祂的人,从时代到时代。(诗篇103:17)
启示录:
但愿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6, 18)
又:
愿祝福,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时代的时代;他们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启示录5:13–14)
又:
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的起誓。(启示录10:6)
又:
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15)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此外,在圣言中,“时代”表示自古以来的时间,以及直到结束的时间;它与世界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我们将在别处论述“时代”的这些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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