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331a. “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这从“人民”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在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然而,这两个国度不仅在天上,也在地上,它们在地上被称为属天教会和属灵教会。很少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人民”具体表示什么,单数和复数形式的“民族”表示什么。因此,我想从圣言引用提到这两者的一些经文,由此清楚看出,“人民”和“民族”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除非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否则它们不会一起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强有力的民必荣耀你,强族之城必敬畏你。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之面,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以赛亚书25:3, 7)
此处区分了“万民”和“列族”,因为“万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因而两者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是信之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是相爱的良善。该良善的真理就是“强族之城”所表示的,因为“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或教义的真理;“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表示驱散如此遮蔽理解力,以至于看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感知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阴影。
同一先知书:
列族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听从;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由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众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论到列族,经上说,他们要“近前来听”,论到众民,说他们要“听从”;“近前来听”表示通过爱结合,“听从”表示服从并被教导;因此,经上说“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其上所充满的”表示真理。
又: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让众族集合,让万民聚集。(以赛亚书43:8–9)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恢复它的大喜乐。(以赛亚书9:2–3)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必向列族竖起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以赛亚书11:10, 12)
这一切话都是指着主说的;“万民”和“列族”表示所有属于祂教会的人;因为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要么属于祂的属天国度,要么属于祂的属灵国度;除了在这两个国度的人外,其他人决无可能属于教会。此外,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民族”表示教会的良善,“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人民”表示的那些人所处的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42, 10296节);为何会这样(AC 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因此,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有何区别(AC 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
又:
到那时,礼物必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江河横贯其地,奉到锡安山,万军之耶和华立名的地方。(以赛亚书18: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邀请所有人到教会;因此,经上提到“人民”和“民族”这两者。“锡安山”表示他们被邀请到的教会;“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表示那些真理被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夺走、改变或歪曲的人;“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表示那些良善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的人,“江河”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推理。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列民和大城的居民来到,去求见耶和华的面,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0–22)
此处“人民”和“民族”也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必来到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好让地上得知你的道路,在所有民族中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在你喜悦你人民中,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5)
又: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9; 108:3)
这些经文提到了“人民”和“民族”,它们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外,应用于人民的这些话是论及真理的话,应用于民族的这些话是论及良善的话。“民族”并不表示其他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这些话是大卫说的,大卫是迦南各民族的敌人。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摩西五经:
她的两个儿子在她子宫里争斗,利百加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族在你的子宫里,两民要从你腹中分立(创世记25:22–23)。
申命记:
你当回想往古之日,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族;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申命记32:7–8)
“人子”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的“数目”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3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万民”;把他们“分开”,并“立定他们的疆界”表示远离虚假,赐予真理;“将地业赐给列族”表示天堂,以及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结合。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这些话论及主;“人民”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所有舌头”表示凡具有无论何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主的教会是普世的,它存在于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从其教义仰望天堂,由此与主结合的人中间(关于他们,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由于“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在圣言中,“权柄”论及良善,“国度”论及真理;因此,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
331b. 除了这些经文外,还有其它经文可以引用来证明,“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但此处只引用了那些一起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对此,再补充一些只提及“民族”的经文。
以赛亚书:
敞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耶和华啊,你增添民族,你增添民族;你得了荣耀,又移走地的四极。(以赛亚书26:2, 15)
诗篇:
地的四极都要转向耶和华;列族的众家族都要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度属于耶和华,祂是列族中间的掌权者。(诗篇22:27–28)
以赛亚书:
列族要走向你的光,列王要走向你升现的光辉。你的心要宽畅,大海的繁多必转来归你,列族的万象也必来归你。(以赛亚书60:3, 5)
同一先知书:
众民族必看见你的公义,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以赛亚书62:2)
这些经文没有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但最后这两段经文仍提到“民族”和“王”,因为“王”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正因“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论到民族说,他们“必看见你的公义”,论到王说,他们“必看见你的荣耀”;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荣耀”论及真理。在圣言中,“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35, 9857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AC 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
从反面意义可进一步明显看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反面意义上,“人民”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同一先知书:
山间有多人的声音;有许多民族的国聚集哄嚷的声音。他们从远方来,从天边来,耶和华和祂恼恨的兵器要毁灭全地。(以赛亚书13:4–5)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发怒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喧嚷的响声一发,众民就逃跑;你一兴起,列族就四散。(以赛亚书33:3)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必有一大民族从地极被激动。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毫无怜悯。(耶利米书6:22–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诗篇: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谋略归于无有,使万民的想法全无功效。(诗篇33:10)
在这些经文中,“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反对属灵教会的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民族或列族”表示那些反对属天教会的良善,因而处于邪恶的人。这也是从迦南地被赶出来的人民和民族的含义。对此,可补充前面所说的(AE 1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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