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212

212.“看哪,我要

212.“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表示这种人死后的状态,他们将在天堂之外,不会被准许进入。这从上下文的联系清楚可知。本节论述了那些声称自己处于真理,其实处于虚假,因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圣言中,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来到门口敲门”,但未获准进入;“来到门口敲门”就是 “在脚前敬拜”;经上说“在你脚前”,是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最高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因此,站在脚前敬拜是指在天堂之外,并希望准许进入,却不能。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67等节);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最高层天堂形成头,中间层天堂形成身体,最低层天堂形成脚(HH 65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站在“脚前”。他们无法获准进入,是因为整个天堂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形成,并照着这些情感的一切差别而分成各个社群;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未处于天堂所处的任何情感,因为仁爱或对邻之爱是情感;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天堂没有地方,而是在天堂之外;他们当中诸如一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那种人就照着他们的爱或情感而与地狱里的人结合在一起,他们也被扔在那里。

这种命运就等待着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主在许多经文中预言了这一点。因此,在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19–27)

此处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和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磐石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果子”表示仁爱的行为,“磐石或岩石”表示来自仁的信;而“不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沙土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坏果子”表示邪恶的行为,“沙土或沙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要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但答复将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

同样在路加福音:

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因为将来有许多人寻求进入,却是不能。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开始站在外面,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4–27)

此处再次论述了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叩门”,却没有获准进入;“在主面前吃过喝过,在街上被教训过”表示聆听圣言并基于圣言讲道,知道信的事务;但由于这种人未处于仁,所以家主对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离开我吧。”因为主从爱,而不是从分离之信认识所有人。

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所表相同,论到她们,经上也说:

她们来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在圣言中,“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爱之良善;因此,“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爱的人。左手边的山羊也所表相同,论到他们,经上说:

祂饿了,渴了,他们不给祂吃、喝;祂作外人,他们不收留祂;祂赤身露体,他们不给祂穿;祂病了,在监里,他们不来探望祂。(马太福音25:41–43)

“右手边的绵羊”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后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69节);“绵羊”表示前者(AC 4169, 48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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