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119

119.“那自称是犹

119.“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认为自己因拥有圣言而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却不是之人的辱骂。这从“毁谤”和“犹太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毁谤”是指指责和辱骂;“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因为“犹大”在圣言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教义属于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1, 6363节)。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声称自己因拥有圣言而承认主,在祂的国度和真教义中,然而却不是的人,一般来说,那些声称自己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其实却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指责和辱骂。

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只知道在圣言的预言或先知部分,“犹大”和“犹太人”是指犹大和犹太人;但在那里,这些名字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所有处于教会的真教义,因而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教义,从而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之人。所指的,不是犹大和犹太人,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圣言的一切细节,以及人名和地名都包含内义在里面。内义只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故“犹大”和“以色列”这些名字也表示这些事物。由于一个教会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天上的事物,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本质上构成教会之物,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那些照字面以为犹太人被带回到迦南地,他们被拣选,并注定优先于其他人而上天堂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而事实上,犹太民族只有极少数人能得救,因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在世上信主的人离世后仍信祂;但这个民族出于其信仰而完全抛弃了祂。

“犹大”表示其国度和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可以看出来;当内义解开这个预言时,每个支派在教会代表什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国度,或圣言所在的教会,这一点从论到犹大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犹大是个狮子的幼崽; 我儿啊, 你捕获了猎物便上去。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 直等细罗来到, 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 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9–11)

所提到的这些细节表示主的国度,或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解释了它们。

人若知道“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否认主,玷污圣言的人,就能知道在圣言的众多经文中,“犹大”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

雅各家啊,你听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以赛亚书48:1)

“雅各家”和“以色列”是指教会;“从犹大的水中出来”是指从出于圣言的教义中出来,因为教会来自这教义。“水”是指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参看AE 71节)。约珥书:

你们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你们远离他们的边界。到那日,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犹大必存到永远。(约珥书3:6, 18, 20)

“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表示歪曲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到那日”表示当那教会结束,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当中建立时;“犹大溪河都有水流”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丰盛;“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表示这些来自圣言。由此清楚可知,“必存到永远的犹大”不是指犹大或犹太民族,而是指所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处于良善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犹大”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怜悯犹大家,拯救他们。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为自己设立一个头,从这地上来;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必为大。(何西阿书1:7, 11)

撒迦利亚书:

那时,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因为我要住在你中间;那时,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必再度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1, 12)

又:

万军之耶和华眷顾祂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必使他们如战场上荣耀的马;我必使犹大家强盛。(撒迦利亚书10:3, 6)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继承它;祂仆人的种也要继承它;爱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以赛亚书65: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圣言中犹太民族被称为“选民”和“继承者或承受者”的这些和其它地方,所指的,都不是犹太民族,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一书引用《属天的奥秘》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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