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117

117.“苦难”表示

117.“苦难”表示渴望认识真理的焦虑。这从“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这种焦虑,即渴望认识真理的心灵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很好理解的人(参看AE 112节),当这些人不理解时,就灵而言,他们就处于一种焦虑状态。除了那些处于为了真理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处于属灵情感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当这些人不理解时,他们就有这种焦虑;至于这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E 115节)。其原因在于,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天使不断渴望真理,因为他们渴望聪明和智慧;他们渴望这些,就像饥饿的人渴望食物。也正因如此,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的食物。人自婴孩时就拥有这种渴望,因为当他是个婴孩,后来又长成一个男孩时,就与天堂结合;这种渴望来自天堂;但它在那些转向世界的人那里消亡。由此可知,什么是此处“苦难”所表示的心灵焦虑或属灵焦虑。

他们在阅读圣言,却没有很好地理解它时,有这种焦虑,是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就隐藏在它的灵义中,只向那些与天堂结合的人打开,圣言的灵义在天堂中。然而,圣言的灵义不是直接从天堂流入人,而是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所拥有的知识或认知,从而点燃他的渴望;然后,他能从圣言的字义看到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纯正的教会真理。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都会意识到,他知道的东西极少,他不知道的东西却是无限的。此外,他还会意识到,知道并承认这一点是迈向智慧的第一步;那些以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为骄傲,由此而自以为是最聪明的人没有抵达这第一步。这些人也习惯以虚假为荣,胜过以真理为荣,因为他们关注自己的名声,只受这名声影响,不受真理本身影响。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属世情感和源于这情感的渴望之人(关于他们,也可参看AE 1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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