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揭秘启示录 #10

10.启1:4.“约

10.启1:4.“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基督教界的教会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数字都表示事物,“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因而也表示完全和完美之物,出现在圣言中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在反面意义上则出现在论述亵渎之物的地方。因此,这个数字涉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涉及亵渎之物。数字表示事物,更确切地说,就像名词的某些形容词,赋予事物某种品质。这是因为数字本身是属世的,属世事物通过数字来衡量,属灵事物则通过事物及其状态来衡量。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中,尤其启示录中的数字的含义,就无法知道其中包含的诸多奥秘。既然“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那么很明显,“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的人。这些人若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就会形成教会本身。

正因如此,安息日设立在第七日,第七年称为安息年;第四十九年(the seven times seventh year)被称为禧年,禧年表示教会中的一切圣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但以理书和其它地方,“一七”表示从头到尾的一个完整时期,并论及教会。在下列经文中,“七”表示类似事物:

七个金灯台,人子在它们中间。(启示录1:13)

祂右手所拿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1:4; 4:5)

七盏火灯。(启示录4:5)

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启示录8:2)

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5:5-6)

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个小瓶。(启示录16:1; 21:9)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他们的手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它们分别为圣七天。(出埃及记29:37)

在供职的时候,他们要穿圣衣七天。(出埃及记29:30)

他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利未记8:33, 35)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19)

坛要用油七次而成圣。(利未记8:11)

向幔子的方向连续弹血七次。(利未记4:16-17)

向东连续弹七次。(利未记16:12-15)

向会幕的方向连续弹七次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4)

逾越节颂扬七天;吃无酵饼七天。(出埃及记12:15; 申命记16:4-7)

同样:

犹太人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的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因此,大卫说:

归还我们的邻邦,加七倍归到他们怀里。(诗篇79:12)

“七倍”是指完全。再如这些地方: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炉中炼过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是外邦人的教会,外邦人没有圣言;“多有儿女的”是犹太人的教会,犹太人拥有圣言。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妇人必衰弱,呼出她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同样: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他们必用火烧它们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12)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马太福音12:45)

此处描述的是亵渎,他回来所带的“七个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完全灭绝。“龙的七头”和“他头上的七个冠冕”(启示录12:3)表示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亵渎。由此明显可知,“七”涉及神圣或亵渎之物,表示所有或全部和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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