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真实的基督教 #786

X.这个新教会是迄今

X.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

786.前面(TCR 760节)已经说明,总的来说,这个地球上从一开始有四个教会,第一个在大洪水之前,第二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被称为以色列教会,第四个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于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位神的认识和承认,教会之人能与这一位神结合,而这四个教会没有一个拥有这一真理,所以可推知,必有一个教会接替这四个教会,这个教会将认识并承认一位神。当神创造这个世界时,祂的神性之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并将祂自己与人结合,从而与人同住。以前的教会并没有这个真理,因为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而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如此;以色列教会敬拜耶和华,耶和华本身也是一位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祂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耶和华神藉着一位天使披上这个形式;祂以该形式向摩西、亚伯拉罕、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显现,有时也向先知显现。这人的形式代表了即将降临的主;由于这是代表,所以他们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成了代表。众所周知,他们的祭祀,以及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其它一切,都代表即将降临的主,当主降临时,它们就被废除了。

被称为基督教会的第四个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位神,但承认的是三个位格的神,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独自为神;因此,它承认一个分裂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结果,三位神的观念在他们的脑海中固定下来,尽管他们口头上说“一位神”。此外,教会的教师或神学家根据他们在尼西亚议会之后编造的教义,教导说,人们应相信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这三者都是不可见的,因为在世界存在以先,他们就存在于一个相似的神性本质中。然而,如前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他们还不知道,这一位不可见的神已经降世,并取得人身,以便祂不仅可以救赎人类,还可以变得可见,从而与人结合。因为我们读到: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先知书经常宣称,耶和华自己要降世,成为救赎主;这也通过祂所取的人身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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