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758.主当时对门徒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教会末期的,这一事实从启示录很清楚地看出来,启示录包含关于时代完结和主降临的类似预言。1766年出版的《揭秘启示录》详细解释了启示录的每一节经文。由于主在门徒面前论到关于时代完结和祂降临的话,与祂后来通过约翰在启示录中关于这个主题所揭示的是一致的,所以很明显,祂指的不是别的完结,而是指当今基督教会的完结。此外,但以理书进一步预言了该教会的结束;因此,主说: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荒凉的可憎站在圣地的时候,读者须要理解。(马太福音24:15; 但以理书9:27)
其它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话。这种荒凉的可憎就存在于当今基督教会中,这一点在附录中会变得更清楚;因为那里说明,当今教会没有一个真理存留,除非一个新教会兴起,以取代当今教会,否则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4:22)中的话说:“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今天这样的基督教会完结和毁灭到了这种程度,地上那些确认它的虚假之人无法看到这一点,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这种确认可以说给理解力蒙上了一层面纱,从而防止任何东西潜入他们的脑海,拉起绳索和木桩,让理解力用来建立和塑造它的神学体系,就像建立一个坚固的帐棚一样。对此,可以补充的是,属世理性官能可以确认凡它喜欢的东西,因而可以同等地确认虚假和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都出现在相似的光,只是不知道这光是像梦境中的那样的幻光,还是像白天那样的真光。但那些仰望主,并从主那里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所拥有的属灵理性官能,则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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