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224.(8)圣言拥有无法形容的能力。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里面有什么能力;因为人们以为,真理只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而应当服从;因此,真理被以为只是像口中的气息或耳中的声音;然而,真理和良善是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一切事物的起源或基本原理;它们也是创造和保存宇宙的手段,又是创造人类的手段;因此,这两者是一切事物中的全部。在约翰福音,经上明确宣称,宇宙是通过神性真理被创造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宇宙怎样藉着这真理而被创造,就怎样藉着它而被保存;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的存在,正如保存就是不断的创造。
人是由神性真理造的,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理解力和意愿有关,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因此,由这两个主要官能构成的人类心智,只是被属灵和属世地组织起来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形式。人类的大脑就是这种形式。由于整个人都依赖于他的心智,所以构成人体的一切都只是附属物,被这两个主要官能激活并赋予生命。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成为人,即:是为了实现救赎;因为那时,神通过祂的人身,即神性真理,披上一切能力,推翻地狱(地狱已经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征服它们,并使它们服从祂自己;祂不是通过任何口头话语,而是通过神性圣言,即神性真理而如此行的。然后,祂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大鸿沟,没有人能从地狱跨过这道鸿沟。如果有人试图这样做,那么他在第一步就会像热铁板或蚁冢上的蛇一样受到折磨。因为一闻到神性真理的气味,魔鬼和撒但就立刻把自己扔进深渊,冲进洞穴,把洞穴关得严严的,连一条缝儿都看不见。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因而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对立面。由于如刚才所说的,整个人都是由这两个主要的生命结构构成的,所以一感觉到对立面,他们就会从头到脚如此完整和严厉地受到折磨,或说神性真理从头到脚深刻而猛烈地影响魔鬼和撒但。
由此可见,神性真理的能力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是三个层级上的神性真理的容器,所以很明显,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1, 3, 10中的意思。圣言的能力是无法形容的,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证明这一点;但由于这些经历超出想象,或看起来令人难置信,所以我放弃在此列出它们;然而,你可以看到前面(TCR 209节)提到的一些经历。基于刚才列出的这几点,我可以确定这个重要真理:一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拥有胜过地狱的能力,主对彼得说的话就是指这样一个教会: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
主这话是在彼得承认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说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都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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