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190.如此思考的人没有考虑到,主耶和华,即天地之神,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圣言;因此,圣言只能是神性真理,因为主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必是神性真理。他也没有考虑到,主救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祂在福音书中说圣言;其中大部分出自祂自己的口,其余的则通过祂的十二个门徒或使徒,出自祂口中的气息,即圣灵。这就是为何主说,祂的话里面有灵和生命,祂是那进行光照的光,祂就是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请给我水喝的是谁,你早就会求祂,祂也早就会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 10, 11, 14)
“雅各井”表示圣言(如申命记33:28)。因此,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因为祂就是圣言。“活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的话。(约翰福音6:68)
马可福音:
耶稣说,天地要过去,我的话却不会过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是真理和生命,因为祂就是真理和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唯独主里面有生命和光。因此,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圣言被称为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17:13; 31:9)、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泉源(撒迦利亚书13:1),以及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启示录7:17)
在其它经文中,圣言还被称为“圣所”和“帐幕”,主在那里与人同住(以西结书37:26-28; 启示录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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