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186.记事二:
有一次,我在脑海里反复思考这个问题:神学问题占据了人类心智的哪个区域呢?起初,我以为它们具有属灵和属天的性质,故占据最高区域。因为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就像一座房子分为三层,或天使的居所分为三层天堂。接着一位天使站在旁边说:“对那些为了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来说,神学问题甚至上升到最高区域,因为他们的天堂就在这个区域,他们处于天使所住的光中。然而,理论上所考察和感知到的道德问题位于这些神学问题之下的第二个区域,因为它们与属灵事物交流,或说道德问题与属灵问题相通。政治问题位于这些之下的第一个区域;而多种多样,可以分为属和种的属世知识或科学问题,形成通往这些更高问题的大门。那些属灵事物、道德事物、政治事物和科学事物或属世知识如此排序的人,就基于公义和公平来思考他们所思考的东西,做他们所做的事。这是因为真理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照亮依次从最高区域发出的一切,就像阳光依次穿过以太和大气,照亮人、动物和鱼的眼睛一样。
“然而,对那些热爱真理不是为了真理,只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声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他们来说,神学问题,连同科学问题或属世知识,都位于最低区域;对有些人来说,前者与后者混在一起;对有些人来说,这两者不能混在一起。政治问题也在这个区域,但在这些问题之下,道德问题又在这些政治问题之下,因为在这些人里面,两个更高区域不是在右边打开的;因此,他们没有来自公平的内在理性,也没有对公义的情感,只有某种机灵,能使他们貌似出于聪明谈论一切话题,貌似出于理性证实凡他们所想到的东西。但他们最爱的理性对象是虚假,因为这些虚假与感官谬误相一致,或说与它们是分不开的。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人像天生瞎眼的人一样从圣言中看不到教义的真理;当这些人听到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捂住鼻子,免得真理的气味干扰他们,引起恶心。而另一方面,面对虚假,他们打开所有感官,像鲸鱼喝水一样把它们喝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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