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154.这一点可通过各种理性考虑来说明。例如,众所周知,使徒们从主那里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后,走遍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传福音,并以口头和书信的形式来传播;这是他们凭自己从主那里如此行的。彼得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雅各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约翰以另一种方式,保罗又以一种方式,各人都根据自己特有的聪明来教导和写作。主以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照着各人感知的品质而从中取了一部分,并照着各人能力的品质来使用它。主充满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但每位天使都照着他自己的心智状态而说话和行动,有些天使简单,有些天使智慧,因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从主那里说话(和行动)。
教会的每个牧师都是如此,无论他处于真理,还是处于虚假。每个牧师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聪明,每个牧师都出于自己的心智,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所拥有的灵说话。以所有新教徒为例,无论是被称为福音派的,还是被称为改革宗的;他们在路德、梅兰希顿或加尔文所教导的教义上接受教导后,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从领袖或教义那里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可以用上千种方式来解释,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丰饶角,各人从中汲取匹配和适合自己天赋的东西,并照着自己特有的才干来解释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脏在肺部内和肺部上的作用,以及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的反作用来说明;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却又是相互结合的。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呼吸;但心脏并不通过肺部呼吸;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们都会停止行动。心脏在全身内脏内和内脏上的作用也是如此。心脏将血液输送到各个方向,各个内脏则照着它所发挥的功用的性质,也照着它的功能而从中汲取各自的份,因此,每一个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汲取血液)。
这个真理同样可以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来说明;这邪恶被称为遗传之恶,在人内和人身上起作用;源于主的良善也是如此,这良善从上面或里面起作用,而这邪恶从下面或外面起作用。如果邪恶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就不能改造,也无可指责;如果源于主的良善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同样不能改造;但由于良善和邪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当人凭自己从邪恶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凭自己从良善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既然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那么当人从魔鬼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从主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正是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够改造。
人的整个内在和整个外在也是如此。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内在在外在内和外在上起作用,但不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个计划,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那些适合它功用的计划。因为人的内在(内在是指他的自愿和可感知的心智)有一大堆观念在里面,如果这些观念通过人的口流出来,或在说话时流出来,那么这就像一阵狂风从风箱中呼啸而出一样。内在及其内容的普遍性可以比作一片海洋、花坛或花园,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适合它的功用,或说足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因为当它以某种程度的丰盛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时,它并不通过人行动,而是人凭自己从圣言那里说话和行动。主也是如此,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从祂自己或圣言那里在人里面和人身上起作用,但不通过人行动,因为当人从圣言那里行动和说话时,他就是从主那里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但这一点可通过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来更好地说明。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灵魂在身体内和身体上起作用,但不通过身体行动,而身体凭自己从灵魂那里行动。灵魂不通过身体行动,因为这两者不会互相商量和深思熟虑;灵魂不会命令或要求身体做这个或那个,或从它的口中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或乞求灵魂给予或提供任何东西;因为属于灵魂的一切也属于身体,相互和可互换地。主的神性和人身也是这样,因为主人身的灵魂是父的神性,人身是父的身体;人身不会要求它自己的神性告诉它说什么、做什么。因此,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来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 27)
“到那日”是指祂得了荣耀之后,也就是说,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个奥秘来自主自己,是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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