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真实的基督教 #141

141.神性三位一体

141.神性三位一体在主里面,这一点已经在前面说明,并且等到后面(TCR 163-188节)详细论述这个主题时,还要更充分地说明。我在此只想指出由于将三位一体分为三个位格而导致的一些荒谬之处。这样的三位一体就像一个教会的牧师在讲坛上教导必须相信什么,必须做什么;而另一个牧师站在他旁边附耳低语:“你说得对,还要再加一点。”然后,这两个牧师对站在讲坛台阶上的第三个牧师说:“你下到教会去,打开人们的耳朵,把这些话倒在他们心里,同时使他们纯洁、神圣,成为公义的臣民或活生生的例子。”再者,一个被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和主的神性三位一体,就像一个太阳系中有三个太阳,一个在高处,另一个在它旁边,第三个在它们两个下面,把它的光线倾泻在天使和世人身上,并将另两个太阳的热和光及其一切能力传给他们的心智、心和身体,唤醒、洁净和提炼它们,就像火在蒸馏器下面磨砺、澄清和升华物质一样。谁看不出,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了,人就会烧成灰烬?再说,三个神性位格统治天堂,就像三个国王统治一个王国,或三个同等级别的将军掌控一支军队一样;更确切地说,就像凯撒时代之前的罗马政府一样,当时罗马政府是由执政官、元老院和保民官组成的,权力在它们之间分配,但最高权力同时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谁看不出,把这种政府形式引入天堂是荒谬、愚蠢和疯狂的?然而,当把像最高执政官那样的权力归于父神,把像元老院那样的权力归于圣子,把像保民官那样的权力归于圣灵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每个位格都分配了自己特有的功能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除此之外,他们的独特属性不能共享时,情况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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