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7

1047.“作地上的

1047.“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这从“母”、“淫乱”、“可憎之物”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母”是指教会,但在此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种宗教说服;“淫乱”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可憎之物”是指亵渎(参看AE 1045节);“地”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3b, 417a, 697,741c, d, 742, 752, 876节)。

(关于亵渎)

亵渎有很多种,最严重的那种是当一个人承认圣言、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并照之生活,后来又否认它们,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时,或者当他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却不否认它们时。这种亵渎会带来良善和虚假,并真理和邪恶的结合和连贯;其结果是,人同时在天堂和地狱;因此,当天堂想要自己的东西,地狱也想要自己的东西,而它们又连贯在一起时,它们就都被带走了。因此,人自己的生命灭亡了,这个人变得像野兽,不断咆哮,被幻想带到各处,就像空中的龙一样;在他的幻想中,碎屑和斑点或糠秕看上去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盘子看上去却像宇宙,等等。

由于这些人不再有任何人类生命了,所以他们不被称为灵人,而是被称为某种亵渎的东西,他们也不被称为“他或她”,而被称为“它”;当他们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枯干或烧过的骸骨。但这种亵渎是罕见的,因为主规定,人不可以进入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生活,除非他能不断被保持在其中,甚至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关于这种亵渎和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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