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7.“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这从“母”、“淫乱”、“可憎之物”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母”是指教会,但在此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种宗教说服;“淫乱”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可憎之物”是指亵渎(参看AE 1045节);“地”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3b, 417a, 697,741c, d—742, 752, 876节)。
(关于亵渎)
亵渎有很多种,最严重的那种是当一个人承认圣言、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并照之生活,后来又否认它们,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时,或者当他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却不否认它们时。这种亵渎会带来良善和虚假,并真理和邪恶的结合和连贯;其结果是,人同时在天堂和地狱;因此,当天堂想要自己的东西,地狱也想要自己的东西,而它们又连贯在一起时,它们就都被带走了。因此,人自己的生命灭亡了,这个人变得像野兽,不断咆哮,被幻想带到各处,就像空中的龙一样;在他的幻想中,碎屑和斑点或糠秕看上去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盘子看上去却像宇宙,等等。
由于这些人不再有任何人类生命了,所以他们不被称为灵人,而是被称为某种亵渎的东西,他们也不被称为“他或她”,而被称为“它”;当他们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枯干或烧过的骸骨。但这种亵渎是罕见的,因为主规定,人不可以进入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生活,除非他能不断被保持在其中,甚至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关于这种亵渎和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176.当这些议会不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时,人怎能信靠它们呢?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不是它的头吗?没有头的身体算什么呢?有哪种身体会有三个头,人们在这三个头的指导下制定计划,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通过法令呢?光照(当它唯独来自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和教会的神,也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成感官的吗?然后,在内在形式上的真正神学真理,连一个都感知不到;相反,这样的真理会立刻从理性理解的思维中被逐出,就像糠秕被簸箕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取代真理潜入心智,黑暗则取代光线。人们就像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向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闭上眼睛,向属于身体感官的虚幻之光的感官真理睁开眼睛。后来阅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心智对着真理就睡着,对着虚假则清醒;他们变得像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
口像狮子的口,身体像豹的身体,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议会结束时,主向门徒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事实上,使徒教会像一颗新星出现在星空中。但两次尼西亚议会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变得像变暗并消失不见的那颗星,这种现象实际上发生过几次,如天文学家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
那么除非祂住在可以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除非祂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在人身中成为世界的光(约翰福音1:9; 12:46),否则谁能靠近祂呢?谁都能看出,接近在自己光中的耶和华父,就像乘上早晨的翅膀飞向太阳,或以阳光而不是以物质食物为食,或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翔,让雄鹿在空中奔跑一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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