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5

1045.“手拿盛满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诠释启示录 #745

745.“我们神的救

745.“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在心里和灵魂中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这从“救恩”、“能力”、“国度”、“我们神”和“祂基督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得救;“能力”是指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 685节);“我们神”是指其神性方面的主;“祂基督的权柄”是指神性真理的功效,也就是凭借神性真理。“基督”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84—685节);“权柄”当论及主时,表示对人类的拯救(可参看AE 293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拯救的能力(AE 333, 726节);主只能拯救那些用心和灵魂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用心和灵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

说“用心和灵魂接受”,意思是说用爱和信,以及用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当“灵魂和心”都被提及时,“灵魂”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而“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事实上,在终端意义上的圣言中,灵魂(anima)表示人的呼吸,这呼吸也被称为他的“灵或气息”,“有生气”(animare)这个动词表示呼吸;当一个人死亡时,就说他“停止呼吸”。此外,正是由于对应,“灵魂”才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因为信与理解力对应于肺脏的气息或呼吸,爱与意愿对应于心脏的运动与搏动(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AE 167节;《属天的奥秘》,2930, 3883–3896, 9050节)。

之所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现在来到了”表示现在主能拯救了;因此“能力”在此表示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是因为在龙及其使者被赶出去,也就是与天堂分离之前,主不能拯救那些属祂教会的人。人若不知道神序的律法,可能会以为主能随心所欲地拯救任何人,因而既能拯救善人,也能拯救恶人;因此,一些人持这种观点:所有在地狱里的人最终都会得救。但没有人能凭直接的怜悯得救,只能凭间接的怜悯得救,而且正是出于纯粹的怜悯,那些在灵魂和心里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才会得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不接待祂的“祂自己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能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因此,“祂自己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主将赐那些信祂名的人权柄,作神的儿子,表示祂将天堂赐予那些在灵魂和心里,或在信仰和生活上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信祂名”表示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主,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神的儿子”表示那些被主重生的人;“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没有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邪恶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虚假的;因为“意(愿)或欲(望)”表示人的自我,“肉”表示邪恶,“人”表示虚假;“乃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已经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由此可见,那些不愿被主改造和重生的人不能得救,这种改造和重生通过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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