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5

1045.“手拿盛满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香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先知书中的许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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