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4

1044.“和珍珠”

1044.“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他们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尽管他们在内在上处于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从“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珍珠”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珍珠”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他们的诡诈和狡猾,或狡诈和恶意的源头。巴比伦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渴望显得圣洁,从而拥有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由此显得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人都聪明,尽管事实上,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又没有良善和真理的任何知识,因而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聪明和智慧。他们没有这些,事实上,他们在这些事物上是疯狂的,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灵界,每个人的内层都被打开,从而清楚显现出来。对修道士,尤其耶稣会士来说,尽管他们被认为比其他人更聪明,但他们的内层看起来如此空虚和空白,以至于他们甚至连一个通往天堂的真理也不知道。经过检查,结果发现他们是这样的。

他们在外在上之所以看起来处于良善、真理、知识、聪明和智慧,是因为他们使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一切圣物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他们出于统治权或权威与普通民众交谈,说服他们相信,天堂的奥秘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教皇出于灵感发出他的法令,就像众先知和使徒们所行的一样。他们能以一种傲慢的方式宣称这一点,因为他们出于统治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权威来说话。普通民众也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被说服了,相信其教导者是神圣的,内心并不反感;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被保持在对属灵事物的浓密幽暗中。在这种幽暗中,他们将他们称之为神性和属天堂的虚假良善和毫无意义的真理传授给普通民众。事实上,普通民众被保持在如此大的幽暗之中,以至于他们能向普通民众灌输魔鬼和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使这些人相信它们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被崇拜为神明,使国家和财产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受他们支配。这就是从内在隐藏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表面上,他们看似“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

“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天国又好比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商人”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和教会可以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获得;“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属世人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是指关于主及其神性的知识;“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表示弃绝自我,以便从主那里获得生命。

同一福音书: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马太福音7:6)

“狗”表示贪求和欲望;“猪”表示肮脏的爱,就是地狱里的通奸者所拥有的那种。这些人因处于地狱的婚姻,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婚姻,故完全弃绝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而且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它们;故经上说:“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用脚践踏”是指当作污物一样完全弃绝,“转过来撕裂”是指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

地上的客商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的货物。(启示录18:11–12)

又: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由于“新耶路撒冷的门”表示那些属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把人引入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这些门被看到是“珍珠”的。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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