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4

1044.“和珍珠”

1044.“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他们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尽管他们在内在上处于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从“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珍珠”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珍珠”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他们的诡诈和狡猾,或狡诈和恶意的源头。巴比伦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渴望显得圣洁,从而拥有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由此显得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人都聪明,尽管事实上,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又没有良善和真理的任何知识,因而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聪明和智慧。他们没有这些,事实上,他们在这些事物上是疯狂的,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灵界,每个人的内层都被打开,从而清楚显现出来。对修道士,尤其耶稣会士来说,尽管他们被认为比其他人更聪明,但他们的内层看起来如此空虚和空白,以至于他们甚至连一个通往天堂的真理也不知道。经过检查,结果发现他们是这样的。

他们在外在上之所以看起来处于良善、真理、知识、聪明和智慧,是因为他们使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一切圣物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他们出于统治权或权威与普通民众交谈,说服他们相信,天堂的奥秘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教皇出于灵感发出他的法令,就像众先知和使徒们所行的一样。他们能以一种傲慢的方式宣称这一点,因为他们出于统治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权威来说话。普通民众也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被说服了,相信其教导者是神圣的,内心并不反感;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被保持在对属灵事物的浓密幽暗中。在这种幽暗中,他们将他们称之为神性和属天堂的虚假良善和毫无意义的真理传授给普通民众。事实上,普通民众被保持在如此大的幽暗之中,以至于他们能向普通民众灌输魔鬼和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使这些人相信它们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被崇拜为神明,使国家和财产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受他们支配。这就是从内在隐藏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表面上,他们看似“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

“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天国又好比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商人”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和教会可以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获得;“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属世人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是指关于主及其神性的知识;“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表示弃绝自我,以便从主那里获得生命。

同一福音书: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马太福音7:6)

“狗”表示贪求和欲望;“猪”表示肮脏的爱,就是地狱里的通奸者所拥有的那种。这些人因处于地狱的婚姻,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婚姻,故完全弃绝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而且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它们;故经上说:“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用脚践踏”是指当作污物一样完全弃绝,“转过来撕裂”是指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

地上的客商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的货物。(启示录18:11–12)

又: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由于“新耶路撒冷的门”表示那些属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把人引入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这些门被看到是“珍珠”的。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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