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4

1044.“和珍珠”

1044.“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他们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尽管他们在内在上处于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从“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珍珠”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珍珠”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他们的诡诈和狡猾,或狡诈和恶意的源头。巴比伦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渴望显得圣洁,从而拥有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由此显得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人都聪明,尽管事实上,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又没有良善和真理的任何知识,因而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聪明和智慧。他们没有这些,事实上,他们在这些事物上是疯狂的,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灵界,每个人的内层都被打开,从而清楚显现出来。对修道士,尤其耶稣会士来说,尽管他们被认为比其他人更聪明,但他们的内层看起来如此空虚和空白,以至于他们甚至连一个通往天堂的真理也不知道。经过检查,结果发现他们是这样的。

他们在外在上之所以看起来处于良善、真理、知识、聪明和智慧,是因为他们使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一切圣物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他们出于统治权或权威与普通民众交谈,说服他们相信,天堂的奥秘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教皇出于灵感发出他的法令,就像众先知和使徒们所行的一样。他们能以一种傲慢的方式宣称这一点,因为他们出于统治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权威来说话。普通民众也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被说服了,相信其教导者是神圣的,内心并不反感;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被保持在对属灵事物的浓密幽暗中。在这种幽暗中,他们将他们称之为神性和属天堂的虚假良善和毫无意义的真理传授给普通民众。事实上,普通民众被保持在如此大的幽暗之中,以至于他们能向普通民众灌输魔鬼和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使这些人相信它们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被崇拜为神明,使国家和财产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受他们支配。这就是从内在隐藏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表面上,他们看似“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

“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天国又好比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商人”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和教会可以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获得;“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属世人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是指关于主及其神性的知识;“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表示弃绝自我,以便从主那里获得生命。

同一福音书: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马太福音7:6)

“狗”表示贪求和欲望;“猪”表示肮脏的爱,就是地狱里的通奸者所拥有的那种。这些人因处于地狱的婚姻,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婚姻,故完全弃绝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而且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它们;故经上说:“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用脚践踏”是指当作污物一样完全弃绝,“转过来撕裂”是指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

地上的客商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的货物。(启示录18:11–12)

又: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由于“新耶路撒冷的门”表示那些属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把人引入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这些门被看到是“珍珠”的。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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