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4.“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他们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尽管他们在内在上处于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从“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珍珠”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珍珠”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他们的诡诈和狡猾,或狡诈和恶意的源头。巴比伦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渴望显得圣洁,从而拥有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由此显得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人都聪明,尽管事实上,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又没有良善和真理的任何知识,因而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聪明和智慧。他们没有这些,事实上,他们在这些事物上是疯狂的,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灵界,每个人的内层都被打开,从而清楚显现出来。对修道士,尤其耶稣会士来说,尽管他们被认为比其他人更聪明,但他们的内层看起来如此空虚和空白,以至于他们甚至连一个通往天堂的真理也不知道。经过检查,结果发现他们是这样的。
他们在外在上之所以看起来处于良善、真理、知识、聪明和智慧,是因为他们使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一切圣物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他们出于统治权或权威与普通民众交谈,说服他们相信,天堂的奥秘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教皇出于灵感发出他的法令,就像众先知和使徒们所行的一样。他们能以一种傲慢的方式宣称这一点,因为他们出于统治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权威来说话。普通民众也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被说服了,相信其教导者是神圣的,内心并不反感;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被保持在对属灵事物的浓密幽暗中。在这种幽暗中,他们将他们称之为神性和属天堂的虚假良善和毫无意义的真理传授给普通民众。事实上,普通民众被保持在如此大的幽暗之中,以至于他们能向普通民众灌输魔鬼和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使这些人相信它们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被崇拜为神明,使国家和财产都服从他们的统治,受他们支配。这就是从内在隐藏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表面上,他们看似“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
“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天国又好比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商人”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和教会可以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获得;“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属世人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是指关于主及其神性的知识;“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表示弃绝自我,以便从主那里获得生命。
同一福音书: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马太福音7:6)
“狗”表示贪求和欲望;“猪”表示肮脏的爱,就是地狱里的通奸者所拥有的那种。这些人因处于地狱的婚姻,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婚姻,故完全弃绝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而且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它们;故经上说:“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它们,转过来撕裂你们。”“用脚践踏”是指当作污物一样完全弃绝,“转过来撕裂”是指以轻蔑或污辱和嘲笑来对待。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
地上的客商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的货物。(启示录18:11–12)
又: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由于“新耶路撒冷的门”表示那些属于取自圣言的教义、把人引入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这些门被看到是“珍珠”的。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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