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3

1043.“镶嵌着金

1043.“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金子”和“宝石”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子”是指属灵良善和其对立面的邪恶,这邪恶被称为地狱的邪恶。“金”表示良善(可参看AE 242节)。“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其对立面的虚假,这虚假被称为地狱的虚假。“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可参看AE 717节)。

关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前面已经作出一些说明;现在要说一说邪恶和虚假,也就是它们的对立面。正如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地狱也被分为与这些国度对立的两个领地。与属天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魔鬼的,与属灵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地狱的。在圣言中,这两个领地以魔鬼和撒旦这两个名称来区分。地狱之所以有两个领地,是因为天堂和地狱彼此对立;对立面必须完全对应于对立面,才能达到平衡。一切事物的存在和持续存在,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灵界,都取决于两个对立主体之间的完美平衡;当这两个对立主体明显互相对抗时,它们通过力量来对抗,但当对抗不明显时,它们通过努力(或驱动力)来对抗。通过平衡,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保持在一起;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在灵界,平衡是在来自天堂的良善和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由此而在来自天堂的真理和来自地狱的虚假之间。因为主不断规定,天堂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和种都要有它们在地狱里的对立面,就是相对应种类的邪恶和虚假。因此,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和虚假;同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这些平衡的原因源于以下事实:地狱里的灵人将天堂里的天使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变成邪恶和虚假。所有天使、灵人和世人都被主保持在良善和邪恶之间的平衡中,从而保持在真理和虚假的平衡中,以便他们可以处于自由,从而比较容易地并貌似凭他们自己从邪恶被引向良善,从虚假被引向真理,尽管事实上,他们是被主引导的。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在自由中从良善被引向邪恶,从真理被引向虚假,并且这也貌似凭他们自己如此行,尽管这种引导来自地狱。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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