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3.“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金子”和“宝石”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子”是指属灵良善和其对立面的邪恶,这邪恶被称为地狱的邪恶。“金”表示良善(可参看AE 242节)。“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其对立面的虚假,这虚假被称为地狱的虚假。“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可参看AE 717节)。
关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前面已经作出一些说明;现在要说一说邪恶和虚假,也就是它们的对立面。正如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地狱也被分为与这些国度对立的两个领地。与属天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魔鬼的,与属灵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地狱的。在圣言中,这两个领地以魔鬼和撒旦这两个名称来区分。地狱之所以有两个领地,是因为天堂和地狱彼此对立;对立面必须完全对应于对立面,才能达到平衡。一切事物的存在和持续存在,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灵界,都取决于两个对立主体之间的完美平衡;当这两个对立主体明显互相对抗时,它们通过力量来对抗,但当对抗不明显时,它们通过努力(或驱动力)来对抗。通过平衡,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保持在一起;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在灵界,平衡是在来自天堂的良善和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由此而在来自天堂的真理和来自地狱的虚假之间。因为主不断规定,天堂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和种都要有它们在地狱里的对立面,就是相对应种类的邪恶和虚假。因此,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和虚假;同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这些平衡的原因源于以下事实:地狱里的灵人将天堂里的天使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变成邪恶和虚假。所有天使、灵人和世人都被主保持在良善和邪恶之间的平衡中,从而保持在真理和虚假的平衡中,以便他们可以处于自由,从而比较容易地并貌似凭他们自己从邪恶被引向良善,从虚假被引向真理,尽管事实上,他们是被主引导的。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在自由中从良善被引向邪恶,从真理被引向虚假,并且这也貌似凭他们自己如此行,尽管这种引导来自地狱。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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