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2.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这从“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穿着”是指处于外在,因为“衣服”是披盖的外在事物;因此,“穿着”是指外在上的表象。“紫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也指邪恶,即该良善的对立面,这邪恶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指虚假,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这虚假被称为魔鬼的虚假。接下来会说明,这些良善和真理不同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这个女人,也就是淫妇和巴比伦,是因为在圣言中,经上根据其外在表象来描述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描述的是他们在拜他们的人眼里的样子。他们被如此描述,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由表象构成;而灵义脱去了这些表象,并将内层事物赤裸裸地呈现出来,没有衣服;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如此处在外在表象上所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衣服”的这个女人,在其内在形式上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同样的话论及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然而,他却被投入地狱(路加福音16:19);同样的话也论及亚述人,以及与他同在的阿荷拉和阿荷利巴,也就是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他们被称为官长和领袖,穿着蓝衣骑着马(以西结书23:6, 12)。在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巴比伦在此被描述为出现在世上的淫妇或妓女,虽穿着华丽,却因充满不洁而令人憎恶。
在从圣言证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之前,要先说一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祂的神性真理是合一的,正如在春天,太阳的热与光是合一的一样。但天使作为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却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那些接受主的神性良善多于祂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为这些天使构成被称为属天国度的主的国度。而那些接受主的神性真理多于祂的神性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因为主的属灵国度是由这些天使组成的。这清楚表明,良善和真理有双重源头,即一个属天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真理;而那些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真理。这种区别就像更高与更低,或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因而就像那些处于更高或内在层级的事物与那些处于更低或外在层级的事物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性质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的三个层级,因而天使的三个层级,以及他们的聪明和智慧所说的看出来(参看HH 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
在圣言中,“紫色”表示这良善,“朱红色”表示这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蓝色,紫色”表示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知识,“篷和帆”表示这个教会的外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即富人)”是指犹太民族和其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与良善的知识有关,“细麻布”与真理的知识有关,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那些从前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是指从幼年起就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上被教导。
由于会幕代表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的圣物,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所以会幕的帷幔和幔子,以及亚伦的圣衣是用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以及捻的细麻织成的;如:居所的帷幔(出埃及记26:1);约柜前面的幔子(出埃及记26:8);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腰带(出埃及记28:8);决断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所以:
在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上蒙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毯子,后来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
桌子上的东西,也就是饼,表示属天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而遮盖物表示外在事物,外在事物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
由于“朱红色”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所以它被用来作纪念,如: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朱红色带子,好叫他们因它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当使用象征物时,系一根朱红色线作为对某件事的提醒或纪念是一种习俗,如关于他玛的儿子法勒斯和妓女喇合,我们所读到的:
收生婆拿朱红色线拴在他手上。(创世记38:28, 30)
关于妓女喇合:
她把朱红线绳系在窗户上,好叫探子可以记住他们的承诺。(约书亚记2:17, 21)
由于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实现的,所以在洁净的时候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用出于红母牛的朱红色线(即把朱红色线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来作赎罪和分离的水(即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紫色和朱红色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颜色的性质。因为天堂里有远比世上的更灿烂的颜色,它们起源于那里的光。由于红色在那里起源于某种火或火焰一般的东西,而火和火焰一般的东西在那里则起源于爱之良善,所以“紫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但朱红色从火焰一般,同时又闪闪发光或发白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颜色,来自光的这种白色或闪光表示真理;因此,这个颜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
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紫色和朱红色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朱红色”和“雪”一样,表示真理,“丹颜或紫色”和“羊毛”一样,表示良善,还由于“朱红色和紫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邪恶(虚假和真理,并邪恶和良善通过对立而相对应,或说拥有彼此对立的对应关系),所以经上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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