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42

1042.启17:4

1042.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这从“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穿着”是指处于外在,因为“衣服”是披盖的外在事物;因此,“穿着”是指外在上的表象。“紫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也指邪恶,即该良善的对立面,这邪恶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指虚假,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这虚假被称为魔鬼的虚假。接下来会说明,这些良善和真理不同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这个女人,也就是淫妇和巴比伦,是因为在圣言中,经上根据其外在表象来描述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描述的是他们在拜他们的人眼里的样子。他们被如此描述,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由表象构成;而灵义脱去了这些表象,并将内层事物赤裸裸地呈现出来,没有衣服;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如此处在外在表象上所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衣服”的这个女人,在其内在形式上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同样的话论及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然而,他却被投入地狱(路加福音16:19);同样的话也论及亚述人,以及与他同在的阿荷拉和阿荷利巴,也就是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他们被称为官长和领袖,穿着蓝衣骑着马(以西结书23:6, 12)。在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巴比伦在此被描述为出现在世上的淫妇或妓女,虽穿着华丽,却因充满不洁而令人憎恶。

在从圣言证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之前,要先说一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祂的神性真理是合一的,正如在春天,太阳的热与光是合一的一样。但天使作为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却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那些接受主的神性良善多于祂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为这些天使构成被称为属天国度的主的国度。而那些接受主的神性真理多于祂的神性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因为主的属灵国度是由这些天使组成的。这清楚表明,良善和真理有双重源头,即一个属天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真理;而那些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真理。这种区别就像更高与更低,或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因而就像那些处于更高或内在层级的事物与那些处于更低或外在层级的事物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性质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的三个层级,因而天使的三个层级,以及他们的聪明和智慧所说的看出来(参看HH 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

在圣言中,“紫色”表示这良善,“朱红色”表示这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蓝色,紫色”表示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知识,“篷和帆”表示这个教会的外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即富人)”是指犹太民族和其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与良善的知识有关,“细麻布”与真理的知识有关,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那些从前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是指从幼年起就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上被教导。

由于会幕代表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的圣物,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所以会幕的帷幔和幔子,以及亚伦的圣衣是用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以及捻的细麻织成的;如:居所的帷幔(出埃及记26:1);约柜前面的幔子(出埃及记26:8);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腰带(出埃及记28:8);决断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所以:

在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上蒙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毯子,后来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

桌子上的东西,也就是饼,表示属天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而遮盖物表示外在事物,外在事物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

由于“朱红色”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所以它被用来作纪念,如: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朱红色带子,好叫他们因它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当使用象征物时,系一根朱红色线作为对某件事的提醒或纪念是一种习俗,如关于他玛的儿子法勒斯和妓女喇合,我们所读到的:

收生婆拿朱红色线拴在他手上。(创世记38:28, 30)

关于妓女喇合:

她把朱红线绳系在窗户上,好叫探子可以记住他们的承诺。(约书亚记2:17, 21)

由于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实现的,所以在洁净的时候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用出于红母牛的朱红色线(即把朱红色线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来作赎罪和分离的水(即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紫色和朱红色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颜色的性质。因为天堂里有远比世上的更灿烂的颜色,它们起源于那里的光。由于红色在那里起源于某种火或火焰一般的东西,而火和火焰一般的东西在那里则起源于爱之良善,所以“紫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但朱红色从火焰一般,同时又闪闪发光或发白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颜色,来自光的这种白色或闪光表示真理;因此,这个颜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

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紫色和朱红色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朱红色”和“雪”一样,表示真理,“丹颜或紫色”和“羊毛”一样,表示良善,还由于“朱红色和紫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邪恶(虚假和真理,并邪恶和良善通过对立而相对应,或说拥有彼此对立的对应关系),所以经上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


诠释启示录 #113

113.“这些事是那

113.“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凭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的主。这从“首先的、末后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的、末后的”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参看AE 41节)。在此处和下文,向教会的天使说话的,正是神性人身方向的主,这一点从前一章可以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及人子;人子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当把经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

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3, 16)

在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7–18)

在此处写给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启示录2:8)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在写给别迦摩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的:

眼睛如同火焰;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4–15)

在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在写给其它三个教会天使的信中,同样的话也是作为开头;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由此可见写给教会的那些话,正是人子说的。由于“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63节),所以可知,写给众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由此也可知,神性人身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正如它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此处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表示主凭祂的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节,以及其它地方)。主因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我可以肯定,教会里凡不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的人都不能进入天堂。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就是当想到祂的人身或人性时,要想到祂的神性。之所以要如此想到祂,是因为整个天堂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从头到尾的解释;也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 49, 52, 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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