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8.“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这从“女人”、“骑”和“朱红色的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555, 707, 721a,c, 730a节),在此是指巴比伦,巴比伦不是一个教会,而是摧毁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一种宗教说服。这个“女人”是指巴比伦,这一点从启17:5明显看出来。“骑”(即坐)是指拥有统治权,或统治(参看AE 1033节);“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这个女人,也就是巴比伦,通过统治这些圣物而亵渎了它们。“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巴比伦亵渎了这些圣物,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启示录17:8–11)
后来又说:
那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把国给那兽。(启示录17:12, 16, 17)
从内义上的这些话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
“兽”之所以表示神性圣言,是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教会的许多圣物,如:显现为四只兽的基路伯(以西结书第1和10章);四只兽或四活物,它们也是基路伯,约翰看见它们坐在和站在宝座面前(启示录4:6–10; 5:6–12; 7:11; 14:3)。这些作为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因此,它们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这是一种保护(AE 277, 278a, 717c节)。此外,被献祭的一切牲畜,如公牛、小母牛、公山羊、母山羊、小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羔羊,都表示教会的圣物,这可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AE 279, 283, 362, 552, 650a,g, 781d, 817d,e节)。这就是为何人们因仁爱而被称为“绵羊”,甚至主自己因神性纯真而被称为“羔羊”,因神性能力而被称为“狮子”。提及这些事,是为了不让这一点显得很奇怪,即:“兽”在此表示圣言,但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圣言中,“兽或牲畜”在一般意义上表示情感方面的属世层。这兽看起来是朱红色的,因为“朱红”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就是在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真理,这就是它的神圣性的意思。被看到“坐在众水之上”(启17:1)和“多有财宝”(耶利米书51:13)的“淫妇”所表几乎相同。因为“众水”和“(许)多财宝”在那里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圣物,它们被玷污了(AE 1033节)。在解释下一节经文时,我们会看到“朱红色”的含义。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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