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38

1038.“我就看见

1038.“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这从“女人”、“骑”和“朱红色的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555, 707, 721a,c, 730a节),在此是指巴比伦,巴比伦不是一个教会,而是摧毁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一种宗教说服。这个“女人”是指巴比伦,这一点从启17:5明显看出来。“骑”(即坐)是指拥有统治权,或统治(参看AE 1033节);“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这个女人,也就是巴比伦,通过统治这些圣物而亵渎了它们。“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巴比伦亵渎了这些圣物,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它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启示录17:8–11)

后来又说:

那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把国给那兽。(启示录17:12, 16, 17)

从内义上的这些话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

“兽”之所以表示神性圣言,是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教会的许多圣物,如:显现为四只兽的基路伯(以西结书第1和10章);四只兽或四活物,它们也是基路伯,约翰看见它们坐在和站在宝座面前(启示录4:6–10; 5:6–12; 7:11; 14:3)。这些作为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因此,它们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这是一种保护(AE 277—278a, 717c节)。此外,被献祭的一切牲畜,如公牛、小母牛、公山羊、母山羊、小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羔羊,都表示教会的圣物,这可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AE 279, 283, 362, 552, 650a,g, 781d, 817d,e节)。这就是为何人们因仁爱而被称为“绵羊”,甚至主自己因神性纯真而被称为“羔羊”,因神性能力而被称为“狮子”。提及这些事,是为了不让这一点显得很奇怪,即:“兽”在此表示圣言,但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圣言中,“兽或牲畜”在一般意义上表示情感方面的属世层。这兽看起来是朱红色的,因为“朱红”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就是在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真理,这就是它的神圣性的意思。被看到“坐在众水之上”(启17:1)和“多有财宝”(耶利米书51:13)的“淫妇”所表几乎相同。因为“众水”和“(许)多财宝”在那里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圣物,它们被玷污了(AE 1033节)。在解释下一节经文时,我们会看到“朱红色”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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