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45.从对神性之爱的本质的描述中可以看到魔鬼之爱的本质;通过对比,这爱变得显而易见。魔鬼之爱就是自我之爱。它虽被称为爱,但就本身而言,它却是仇恨;因为它不爱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它也不想为了让其他人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只想为了让自己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它从至内层就不断努力统治所有人,拥有所有人的财物,最终被崇拜为神。这就是为何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不承认神,而是承认那些权力超越其他人的人为神;因此,他们按照权力范围来承认或敬拜高低或大小不等的神。由于那里的每个人心里都有这种统治欲,所以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神充满仇恨,并且后者反过来又对那些在他统治下的人充满仇恨,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跟他们说话,但对其他所有人却大发雷霆,也从内在或从心里对自己的附庸或追随者大发雷霆。因为自我之爱与强盗的爱一样;他们在劫掠时,会彼此亲吻,但后来却燃烧着杀害同伙,以占有一切掠夺物的渴望。在地狱,就是这爱掌权的地方,它使其欲望从远处看,就像各种野兽,有些人就像狐狸和豹子,有些人像狼和虎,有些人像鳄鱼和毒蛇;它使沙漠,就是那里居住的地方,只由成堆的石头或贫瘠的沙砾构成,到处都是沼泽,里面有呱呱叫的青蛙;它使悲伤的鸟儿在他们的小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的先知书提到的“猫头鹰或鸱鸮”、“沙漠的野兽或猛兽(tziim)”、“海岛的野兽或豺(ijim)”,那里论述了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以赛亚书13:21; 耶利米书50:39; 诗篇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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